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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胶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物价上涨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生活补贴发放和保障标准提高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近日,市发改、民政、财政、统计四部门对现有的联动机制进行调整,联合下发了新的工作程序。 我市联动机制以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每季度向我市统计部门提供的“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作为物价上涨衡量指标。市统计局于每个季度的首月10日前将前一季度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数据函告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启动建议和具体补贴标准,并函告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在2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提出预算申请,市财政局在次月随低保金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手中。新的联动机制将惠及更多的城乡低保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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