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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销毁"的校车仍完整的停在汝州市交警队停车场
洛界公路两侧,一些报废的校车被"加工"后对外出售
被改装、翻新的市政、工程车,据老板称这些车大多被政府买走 为确保校车安全,河南汝州市政府去年称已销毁84辆报废校车。然而经调查,这84辆报废校车并没有销毁,而是在一翻“作秀”后,卖给了非法拆车厂,经非法拆车厂改装后流向社会,再成马路杀手。 “销毁”车辆竟非法改装后流向社会 2011年11月24日,一篇标题为《河南汝州:统一销毁84辆报废校车》的报道称:11月23日上午,在河南省汝州事故科停车场,汝州市副市长韩自敬一声令下,挖掘机的铲斗挥向了报废校车的挡风玻璃(如图),打响了该市统一销毁84辆报废校车的战役。据公安部门摸底排查统计显示,汝州市共有公办、民办中(小)学校431所,幼儿园398所,有197所学校在用校车421辆,其中309辆是手续不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无牌无证、逾期不参加检验,甚至是改装、报废车辆等。 然而近日知情人介绍,汝州市所谓的84辆报废校车并没有销毁,而是在汝州市政府和交警部门的主持下卖给了一些非法拆车厂,经非法改装后卖上社会,有些车辆甚至成为校车。 据了解,校车安全事故屡次发生后,校车安全成为各阶层关注和重视的焦点。汝州市公安部门确实查实了一些报废校车,统一整治并查扣后召开了现场办公会。 按照规定,这些报废车辆应该被销毁,"挖掘机的铲斗只是向这些报废车的车头象征性的砸了砸,一点销毁的作用都没起到",据知情人介绍,汝州市政府随后把位于该市洛界公路两旁的非法拆车厂的的负责人召集在一起,在公安部门的见证下,让他们出高价把这些报废车买走。 "本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这些车辆也就价值千元左右,政府最后让这些非法拆迁厂每辆车出到了五六千元","这也太荒唐了,看似政府在照顾这些报废车的所有人和单位,其实这种做法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目前,被查处的84辆报废校车中,已经有70辆卖给了非法拆车厂,经改装后已经卖上了社会,每辆车的销售价格两万元左右。 据了解,这些校车中,没有一辆有手续的,都是改装、套牌和已经报废的车辆,一旦上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出现交通肇事等情况也不便于公安部门管理,需要销毁自然不言而喻。 改装校车将强制报废 "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这样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并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去年11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针对校车安全问题表示,"我要求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订出《校车安全条例》"。 在随后出台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校车一旦违规将面临重罚,如生产、销售不达标的校车,将被责令停产禁售,没收违法校车,并处违法生产、销售校车(包括已售和未售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使用拼装、擅自改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交管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对司机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驾照;对车主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提供无校车标牌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或司机无校车驾驶资格,将被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存在这些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 监管不力导致非法改装车辆横行 汝州市之所以出现“学校在用校车421辆,其中309辆是手续不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无牌无证、逾期不参加检验,甚至是改装、报废车辆”的现象,跟汝州当地长期存在非法拼装改装车辆的现象是息息相关的。 据了解,拼装改装车辆并销售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的现象在汝州由来已久,然而,改装车辆为交通安全埋下了极大隐患,许多报废车辆重新上路后成了“马路杀手”。此现象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2001年6月16日,国务院下发了第307号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拉开了整治打击非法拆卸和改装汽车的序幕。2001年夏,汝州市政府对当地非法拆车市场进行了强有力的打击和取缔行动。 然而,不法商贩的利欲熏心和政府监管的不力,导致汝州非法拆车现象死灰复燃。 2012年3月初,在洛界公路汝州市西近10公里长的路两边,停满了面包车、依维柯、市政洒水车、市政园林绿化车、小轿车、挖掘机等各种车辆等待出售。这些车辆归属于路两边各个没有手续的非法拆车厂。 在汝州市洛界路两边的春店村、侯庄、藏庄、许寨、弯子村等10多个村庄,存在近百个非法拆车厂,许多本应该被销毁的报废车辆停在这些厂里,等待被改装,然后卖向社会。 据知情人介绍,“凡是车头朝向马路的都是要出售的,都是非法改装的,没有任何的合法手续”。 路边停靠的依维柯以及金杯等汽车中,坐着闲聊的人,经了解,他们是这些改装车辆的所有人,这些车辆都是报废车,“我们一改,你看这车跟没事一样,还能开三年,拉货了、接送学生了都没事,就是没手续”,在采访中,车上一男子介绍,同车的一女子随即递来一张名片,称她的依维柯卖一万八,如果真心想要,可以打电话商量。 在拼装改装车辆一条街的西头,路两边停满了已经改装好和正在改装的市政园林绿化车和洒水车,以及一些工程车辆。据这些拆车厂的人员介绍,这些市政车辆几乎都卖给政府单位了,“有些车跟新的一摸一样,回去甚至可以当新车报销,反正花的是国家的钱”,一男子这句话让人不寒而栗。 这么多的非法拼装改装车厂,为什么不能依法取缔呢?存在这么严重的违法现象,为什么能长久不衰呢? 当地工商部门的说法是他们一检查,这些厂就关门,就是贴上封条也没用。而非法拆车厂的老板们则称,政府来检查无非是交点罚款,事情过了继续干。而当地老百姓则认为,一些政府单位和这些利益熏心的老板穿一条裤子,一家人谁会真心打谁呀,不都是在演戏。 车辆回收报废程序 报废车具有五大安全隐患:一是直接导致刹车失灵、转向及发电机等机件失灵;二是会使整个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变差,特别是车厢、车架变形后,使转向稳定性下降,车辆极易“跑偏”;三是由于所有机件磨损严重,也会使燃料消耗过大,污染大气环境;四是车辆一旦拉货载重,转弯时就会加大全车的离心力,极易翻车;五是轮胎老化后容易造成爆胎。 鉴于上述情况,我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车辆回收报废程序:1、车主单位把报废机动车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回收公司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支付车辆残值款,并报汽车注册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车辆注销。2、车辆管理所民警到回收企业确认报废机动车,核对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3、回收企业解体车辆,并将拆解的五大总成摆放整齐。4、车辆管理所民警对拆解的五大总成现场核查,确认后给予签字盖章,收回行车执照、车牌并办理车管注销手续,出具《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5、车主领取报废车辆注销手续和残值款。6、有编制的大小型客车需到当地固定资产控制办公室销编。 而从汝州市政府相关单位的做法来看,严重违反了我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车辆回收报废程序。 温家宝总理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2012年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孩子们的人身安全。人大代表表示“关注校车就是关注儿童,关注儿童实际就是关注我们民族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