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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徐女士在某洗浴中心购买了300元的洗浴票,票上标明了有效期限。两个月前,洗浴中心因重新装修停业,徐女士要求将洗浴票延期,洗浴中心称没问题,到时可以继续使用,结果等到洗浴中心装修完毕重新开业的时候却变了脸,改称徐女士的洗浴票已经过期不能继续使用。徐女士将此事投诉到了青岛市工商局李沧分局,经过工商人员的调解,洗浴中心同意将徐女士洗浴票延期使用。 高先生在某健身会所办理了500元的消费卡,可享受每次汗蒸10元的计费标准,但是仅使用2次后,该健身会所将汗蒸项目取消并且拒绝退款,经工商人员调解后退还消费者480元。 王先生在某大酒店办理的游泳卡,卡上并没有标明有效期限,去游泳时却被告知已经过期,王先生投诉要求继续使用,经过调解,酒店同意为王先生更换了一张游泳卡继续使用。 刘女士在某美容院一次性交款6000元办理了期限为两年的足疗卡,当时承诺可以无次数限制不记名使用,家里的两个老人就分开轮流去消费,用了一年时,美容院因更换了经理不同意继续消费,称如果两个人使用就只能消费一年,经工商人员调解,美容院最终为刘女士退还了一年的费用共计2800元。 以上这4个投诉,都是针对约定消费的,据工商李沧分局统计,2011年,他们接到有关约定消费侵权的投诉或申诉就有84件。 工商人员介绍:目前,以“消费卡”、“会员卡”、“优惠卡”、“套票”等方式招揽客户,在酒店宾馆、健身娱乐、美容美发、洗染洗浴等服务业中颇为流行。这种先付款后服务的约定消费,本是件双赢的好事,但由于某些商家的不正当操作,使消费者不得不面对一定的风险。出现问题想退卡时,往往会遇到与当初购卡时的笑脸截然相反的“终止消费退款难;信誉质量保证难;虚假承诺兑现难;企业变更履约难。”等难题,使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约定消费应当注意四个问题,一是对长期或者高额回报保持警惕,服务期限越长,回报数额越高,风险越大;二是对规模较小,开业时间较短等商家提供的约定服务,要慎重选择;三是掌握约定消费的期限、价格、质量、管理等条款的文字凭证,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宣传和承诺;四是一旦选择了某种约定服务,应按照约定条款及时消费,发现异常可拨打12315咨询或者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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