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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权莫滥用 抹黑他人系违法

来源:工商李沧分局 2012-03-12 18:58:36

    正当经营的商店,却因为有人虚假举报,屡屡被多个部门上门检查。近日,李沧区某品牌服装店与某药店遭遇了这种尴尬。

    日前,青岛市工商局李沧分局虎山路工商所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称辖区某服装店出售并藏匿大量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的服装服饰等。执法人员迅速赶到该服装店,经过认真仔细检查,却并未发现举报所称违法经营行为,举报信息不实。无独有偶,李沧区某药店也曾遇到过类似情形,据店主说,开业半年以来已经有好几个部门接到投诉,频繁来店中检查,不但耽误了正常经营,还影响到了店里的人气和声誉。

    执法人员认为,这两家店很有可能遭到了恶意举报。据了解,这类恶意举报案件每年都会发生数十起,而且发生频率正不断提高。工商部门消费申诉举报电话的设立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消费者,但也同时给一些居心不良或无理取闹的人提供了方便。这些虚假举报,有的是嫉恨同行或某个经营者进行举报,有的是消费者没有得到满足而对商家心生不满,有的甚至是故意捣乱,不仅加大了执法部门的执法成本,也给正当经营者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举报、控告、申诉本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但是一旦滥用,不仅侵害了当事人的权益,也是一种缺失诚信的表现。如果有人到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恶意举报,相关部门可以依照110、119等紧急电话恶意举报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也可以参照民法通则追究其违法责任。(贾军 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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