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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执法人员在全区四大茶叶市场开展崂山茶专项整治 近几年崂山茶的名气越来越大,但是由于宣传不足,广大消费者对崂山茶在认识上存在误区,以致于即使地地道道的青岛人,在购买崂山茶的时候也如同“雾里看花”、难辨真假。 误区一:凡是崂山当地茶农,都可以在包装上使用“崂山茶”证明商标。 2007年9月份,“崂山茶”证明商标终获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持有者为青岛崂山茶协会。茶叶经营企业如果想要使用“崂山茶”证明商标,必须按照《崂山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程序提出申请,由青岛崂山茶协会审查批准后方能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均无权使用。 按照《崂山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使用崂山茶证明商标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合法的崂山茶生产经营企业;在崂山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茶园;符合《崂山茶生产技术规程》、《崂山茶加工技术规程》两个标准;通过QS认证,特级茶、一级茶优先使用。 误区二:只要在包装上印有“崂山茶”字样,就是正宗崂山茶。 经过崂山茶叶协会正式授权的崂山茶在包装上一般有六个常见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有机食品标志、有机茶标志、绿色食品标志、QS标志以及崂山茶证明商标标志。而崂山茶证明商标标志为强制性标志,所有证明商标许可使用单位,在销售绿茶的包装上必须粘贴证明商标标识。“崂山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由崂山茶协会统一印制并发给各许可使用单位使用,许可使用单位不得在自己企业的包装物上自行印制“崂山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 误区三:在茶叶包装上使用“崂山茶”证明商标需要授权,而使用“崂山”字样不需要授权。 2007年2月21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青岛崂山茶协会将“崂山”注册为商标,其核定使用商品为:茶;同年,崂山茶协会又将“崂山茶(含图形)”注册为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也是:茶。也就是说,青岛崂山茶协会同时持有“崂山”和“崂山茶”两个商标,所以在茶叶产品上只要使用“崂山”字样就需要经过青岛崂山茶协会的正式授权。 李沧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崂山茶时一定要仔细鉴别茶叶包装标识是否规范齐全、茶叶生产商是否是经过授权的合法使用者,如有必要,消费者可以直接联系崂山茶协会咨询相关信息。(李沧工商局 岳豪 赵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