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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工商执法人员正在认真检查蔬菜经营者登记的进销货台帐和供货商提供的供货单据和产地证明 青岛市工商局李沧分局通过实施现场检测、完善档案、强化责任追溯、监督警示等措施,严把蔬菜入市关,提升蔬菜质量监管水平。 加大了蔬菜检测频率。对市场内经营蔬菜的业户进行上午、下午两次检测,上午和下午检测的蔬菜品种要求不得重复。对经速测不合格蔬菜,要求销售者作退市无害化销毁处理。规定蔬菜销售者必须健全进货台账,台账内容包括时间、品种、产地、数量、供货商、联系电话,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健全索证索票制度,蔬菜销售者要向供货商按照批次索要每次的供货单据和产地证明。 强化了市场开办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市场开办者发现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蔬菜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 完善经营者监督警示制度。对市场开办企业未履行检测义务,监测记录和档案不完善,检测结果公布不及时,经营者未落实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予以教育、限期改正等警示,增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防止出现重大蔬菜安全事故。(李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