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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提议丈夫休产假入法 月嫂价高请不起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3-12 08:15:37

    随着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将修改后的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产假再次成为人们争论的话题。从条例内容看,此次征求稿最大的亮点在于,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对流产的产假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在人们大呼女性待遇提高的同时,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教授程惠芳呼吁将丈夫休产假立法化。

    据程惠芳介绍,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她第一次上会时带来的建议就是 《关于设立丈夫带薪产假制度的建议》。 “此份建议经媒体报道出去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浙江一些企业已经将其作为员工福利在实行了。”但程惠芳希望,国家能将丈夫带薪产假这项制度法定化,让每个坐月子的女人都能享受到丈夫陪伴在身边的幸福。

    记者了解到,妻子坐月子丈夫休产假的制度在一些国家已经开始实行。全世界早已有瑞典、法国、英国、日本、捷克等40多个国家规定了丈夫休 “产假”。少则十几天,多则数十天、甚至数月。但目前我国,关于产假的相关法律规定都是针对女性的,男性“产假”立法方面始终是空白。“特别是现在月子保姆薪酬节节攀升,在沿海城市,月子保姆的月薪已经上升到6000-10000元,很多从外地来城市打拼的年轻人根本请不起保姆。如果丈夫能够带薪休假的话,一方面能够照顾妻儿,同时能够增进夫妻之间的感情。”程惠芳认为,这样的制度能够带来一举多得的成效,国家应该予以支持。

    “春节过后,保姆和月嫂变成‘香饽饽’了,特别是‘龙宝宝’的扎堆出生,让月嫂的薪酬一涨再涨,有的月嫂薪酬甚至被炒到上万元,我们怎么请得起啊。”在杭州工作的张诚虽说是外企白领,但对于如此“高价”的月嫂还是不敢问津,期待自己能够照顾妻儿。

    有关专家认为,丈夫休“产假”不仅可以照料好妻子,而且有利于新生儿智力发育,因为父亲的语言、气息都会给新生儿一种信息,对宝宝的感知觉发育和日后形成坚强的性格都有好处。

    “现在提倡和谐社会,家庭的和谐才能带来社会的和谐。”程惠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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