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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冒雨拆除违规广告牌。记者马艺峰摄 全市大干300天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后,市城管执法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立即行动起来。昨晚,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力量对位于澳门路29号楼顶的两处超期大型广告牌进行了拆除,由此率先拉开了全市新一轮“视觉污染”整治工作的序幕。 记者在拆除现场看到,此次拆除的两处大型广告牌都位于澳门路一幢四层楼的楼顶,非常显眼,而其东侧就是岛城的标志性建筑——五四广场,两处大型广告牌的存在与周边美丽的环境极不协调。“这两处广告牌均设于2008年,其中朝向澳门路的一处格栅式霓虹灯广告牌高6米、长32.5米;朝向东海路的一处外打光式广告牌高6米、长29米,两处广告牌的总面积达369平方米。”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监察科科长张耀军向记者介绍道。据介绍,2011年10月,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对广告设置发布方依法下达了相关的法律文书,其后,该公司一直没有履行法律义务。昨晚,市城管执法局出动12名工作人员,动用电焊装置和两台起吊车开始对违法广告进行拆除。经过执法人员数小时的连夜奋战,两处广告牌已经全部拆除完毕。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市城管执法局将根据全市大干300天市容环境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和《青岛市市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总体规划》的要求,坚持“统一组织、部门联动、属地为主、疏堵结合、依法处置”的原则,不断深化对市区“八路一线”区域内“视觉污染”的整治工作,扩大户外广告的整治范围,逐步从主干道向次干道、支路拓展和延伸。对“八路一线”范围内规划保留的200余处,总面积约为1.6万平方米的户外广告,市城管执法局、市户外广告与亮化管理办公室将督促设置单位按照户外广告详规的要求进行整改提升。同时,对未在规划内的户外广告和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进行整改提升的广告,市城管执法局将依法组织拆除。此外,还将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等手段和教育、协调等方法,努力打造一批户外广告整治的精品工程。(记者 姚文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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