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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家长的利益,市教育局通过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使教育收费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运作。 据悉,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后,中小学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加强管理,我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层层落实责任制。对乱收费实行“一票否决”,凡乱收费的学校,一律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要严肃追究学校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学校收费工作做到专人专管,使教育乱收费无机可乘,堵住了制度漏洞。 目前,我市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主要包括伙食费、校车费,代收费项目主要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学生装费。通过学校办理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全部实行自愿原则,一律由家长自行决定是否购买,学校不得强制服务。服务性收费由服务单位直接收取,学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通报,只进行中间服务,不得出现盈利行为;代收费由学校按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并定期与提供服务的单位据实结算。(文/威海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