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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业主将违法房搭建在居民院围墙内,城管执法部门给予拆除后,又先后3次偷偷搭建起来。昨日,四方城管执法人员对洛阳路周边回潮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重复搭建违法建筑的业主将受到行政处罚。 “个别业主将违法建筑重新搭建在居民院墙内侧,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很难发现。”上午9时许,四方城管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日前网民在 “民生在线”中的反映,他们针对洛阳路周边和太康路进行再次排查,发现去年下半年拆除的违法房中,有多处违法房再次搭建起来,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昨日,城管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其中有6处违法房没能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执法部门开始依法对其强制拆除。 在洛阳路32号居民院,一户业主在居民院围墙内用简易房铁板围起一个10多平方米的小屋,为防止从外面看到,该业主还在刚搭建起的违法房上盖上篷布。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这个小区的院墙紧邻洛阳路,前期有居民在院墙内搭起违法建筑,并在院墙开门开窗,将违法房出租成门头房经营。去年违法建筑拆除后,不断有业主在这里重复搭建违法房,均被执法部门发现予以拆除。这次又有业主趁着双休日悄悄搭建违法房,而且违法房搭建的高度没有超过院墙,从外面很难发现。执法人员将违法房拆除后,将对违法业主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记者 赵健鹏 通讯员 周欣 摄影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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