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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匿三年多后自首 禅城区法院一审判其缓刑 仅有小学文化的刘某,利用自己是超市电脑主管这一身份,私自充值了10万元的积分卡,并在收银员的协助下成功套现8万元。禅城检察院昨日公布,刘某因犯职务侵占罪,一审被禅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发前,刘某在禅城区某大型超市任电脑主管。超市推出了的积分卡可以充值,然后客人再刷卡消费。积分卡是要通过充值系统充值的,而要登录该系统,则需要超市财务总监周某所保管的密码。 后来,刘某想到了利用这些积分卡来套现,于是,他趁周某在使用密码时,偷偷从旁记下了密码。2008年2月,刘某用密码登录充值系统,一下子充值了200张积分卡,这些卡每张价值500元,共价值人民币10万元。 随后,他将积分卡交给超市收银部领班兼收银员陈某等人,叫他们套现以填平公司账目。短短三个月时间内,刘某便套取了现金8万余元。同年5月15日,刘某的行迹被超市发现。刘某于5月22日前向超市退还39000元后逃匿。 直至去年9月15日,刘某潜逃三年多后,最终决定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还了赃款余额4.2万余元。 近日,禅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事实罪名,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韩文华、禅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