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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委主任汤吉庆代表在谈到宜居城市时认为,应该在建设领域出台一系列指标,让宜居城市有“量”可考。 据了解,2011年市城乡建设委成立了宜居研究中心,制定出台了一套完整的“宜居青岛建设指标体系”,并围绕居住条件、公共空间、服务设施三大类设置32项指标。 其中,主观指标11项,客观指标21项。具体包括,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值是26平方米/人;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面积的比例标准值是25%;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值是80平方米/人;人均绿地面积10平方米/人;人均商业设施面积1.2平方米/人;百万人拥有图书馆、群艺馆、科技馆的标准数量是30个;365天空气质量要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污水集中处理率100%;万人拥有公共厕所数量标准值是4个,等等。(李莉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