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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费必须明码标价 青岛4月起将全面排查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2-11 07:17:40

  早报讯 一方面是银行五花八门的收费项目,另一方面则是银行高到“不好意思公布”的利润,近期,银行“暴利说”再次将整个行业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9日,中国银监会宣布,将对银行业不规范经营进行专项治理,其中两记“重拳”将抡向存贷款和服务收费两大领域,明确要求4月1日起,各银行对于服务收费项目明码标价。业内人士分析说,银监会的此次专项治理,对个人客户和公司客户都将带来实质性利好。

  个人利好:

  收费项目须明码标价

  根据此次银监会对外发布《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银行收费监管成为最严格的规定之一,通知具体要求,今年4月1日起,各银行必须对所有收费项目执行“明码标价”,价目表中将现行合规的服务收费项目按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类分别梳理排序,逐项列示服务名称、项目功能、适用客户、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对于此后再发生的不合理收费问题,银监会表示将追究当事人、高管人员甚至对相关机构叫停业务并进行行政处罚。

  最新统计显示,2003年银行收费项目仅300多种,现在《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列出的收费项目多达3000种,7年时间增加了10倍。记者了解到,自去年以来,一些银行以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和不合理收费为主要形式的不规范经营问题日益突出,引起社会热议和广泛关注。不少受访市民表示,除了银行收费名头多,有很多银行更是“偷偷摸摸”收费,让人难以接受。“银行收费也是一种商业行为,明码标价本来就是理所当然。”市民莫先生表示,和普通消费者一样,如果被收费,自然有理由知道收费的原因。

  企业利好:

  “七不准”规定帮企业减负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包括八个方面,涉及存贷挂钩、强制捆绑、高息揽存、擅自提价等消费者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对于贷款业务,银监会提出七项禁止性规定,简称“七不准”,包括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通知要求,各银行在2月底前在总部网站和营业场所公示“七不准”规定,并于3月底前公布服务收费价目和举报投诉电话。

  “如果通知早点出,我们在去年年底就不用受银行的气了。”说这话的是即墨一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马先生。马先生告诉记者,去年年底各大银行由于信贷规模有限,所以企业贷款遭遇了史上最 “寒冷”的冬天。由于新增了一笔订单,他向岛城一家银行提出200万的贷款需求,但却遭到了诸多“额外要求”:除了利率上浮到最大幅度,还要求企业年终必须在银行存款200万。

  “去年信贷收紧,银行处于明显的甲方地位。”岛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人士称,特别是企业贷款方面,一般都有附加条件,但苦于贷款需求,很多企业不得不“忍气吞声”。

  这位人士称,此次监管部门的规定,将对银行的这些行为实施“紧箍咒”,对企业来说,应该是实实在在的减负利好。

  记者连线:

  4月起对行业全面排查

  “我们已经收到了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青岛地区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岛城银行业的不规范经营进行专项治理。”昨日,青岛银监局的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在 “通知”的指导下,岛城金融业也将展开一轮监管“风暴”。这位受访人士表示,除了岛城银行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青岛银监局从4月1日起也将对所有银行机构进行摸底排查,届时将设立投诉部门,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记者 崔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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