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手机客户端下载 | 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 疾病查询 新闻中心> 山东 > 正文

公职人员酒驾零容忍 一律书信抄告本人单位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2012-02-10 16:03:37

    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9日介绍,为严厉惩治酒后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今后济南交警部门将对酒驾的公职人员和有单位的员工一律通过书信形式抄告其所在单位。

    春节期间是酒后驾驶易发期和高发期。据统计,今年1月,济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办理涉酒驾驶案件260起。其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229起,醉酒驾驶刑事案件31起,而小型客车驾驶人分别占到案件总起数的约九成。

    济南交警支队明确表示,从现在起,对酒后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公职人员和有单位的员工一律通过书信形式抄告其所在单位;对没有单位的社会人员,一律抄告其居住地所属辖区办事处、派出所和安监部门。

    同时,济南交警部门将对酒驾违法犯罪行为一律在媒体曝光。通过在媒体上建立酒驾违法犯罪曝光台,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对外网站等媒体,定期对酒驾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实名曝光。9日,济南交警支队已率先对今年1月查处的200多起酒驾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名单进行了公开曝光。

    对于酒驾人员的相关信息,济南交警部门还将建立“黑名单”,提供给保监会。对在酒驾查处过程中妨碍民警执行公务、逃避检查的驾驶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多项违法行为一律按最高限处罚。济南交警还将在全市餐饮业发展几万名酒驾信息员,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济南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特别是对有一定知名度的“名人”、公职人员,将坚持依法查处、坚决曝光,充分体现公安机关严查酒后驾驶的决心,在全社会形成对酒后驾驶“零容忍”的震慑作用。(记者 王志)

-

相关链接

上一篇:济南交警配奔驰Smart巡逻车惹议 维修保养费高
下一篇:大衣哥朱之文成菏泽政协委员 演出在身难回乡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