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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烟台市工商部门2012年工作重点出炉。作为与民生经济紧密相关的职能部门,今年,烟台市工商局将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重点,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对严重失信者,将吊销营业执照;另外,为了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还将探索建立“消费法庭”;建立专门打假队伍,重点查处“傍名牌”产品。 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 定期公示经营者信用状况 “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成为烟台市工商局的一项重点工作,健全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机制。主要通过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建立食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等措施来实施。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状况定期在红盾信息网上公示,对严重失信者,将吊销营业执照,取消经营资格。 对食品批发企业实施电子监管,推进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专业化。具体目标是到年底前,全市各级食品批发商、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经营业户、经营面积在2000㎡以上的商场超市以及3家以上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全部推广使用食品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全市流通环节食品批发和食品添加剂经营电子记录、电子查询和电子监管。把抽检的重点放在与市民生活紧密相关的重要食品上。 探索“消费法庭” 指派律师免费为弱势群体打官司 经济消费中,人身权利受到损害,怎样维权成为市民关心的话题。为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维权效果,烟台市消费者协会正积极探索“消费法庭”维权形式。 2012年,市消费者协会将探讨与市区两级法院共同设立“消费法庭”。通过消协调解等途径不能得到解决的消费投诉案件,“消费法庭”将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消费法庭”指导消费者提起诉讼,就地解决。 据烟台市消费者协会一位负责人介绍,对部分经济困难的消费者,市消费者协会可以实施法律援助金制度,先行垫付诉讼费用,并由消费者维权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免费为消费者打官司,坚定消费者的维权信心,以此也来增强经营者的“责任经营”理念。 另外,在具备条件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中开展12315绿色维权通道建设,全部实行直通直联机制,就地解决消费纠纷。 建立专门打假队伍 重点查处“傍名牌”产品 生活消费也是一种品牌消费,然而,在我们的消费中,一些假冒伪劣商品,一些假品牌产品,坑坏了市民的“钱袋子”。为了全力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2012年,烟台市各工商部门均设立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办公室,建立专门的打假队伍。同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违法行为。 6月份企业年检结束后,集中3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转租营业执照、逾期不参加年检等行为,从源头上规范和整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同时,重点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和利用境外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及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流通领域伪造或冒用产地、质量标志、他人厂名厂址、经销劣质商品等违法行为和虚假表示、虚假宣传及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 推行“试营业”制度 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近年来,尽管烟台市个体私营经济持续呈现强劲的发展势头,但个体私营经济仍然存在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知名品牌小、组织形式不适应、管理落后等问题。因此,支持个体私营经济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成为工商部门又一重要工作。 为了促进就业,帮扶特殊群体创业。烟台市工商部门开始推行“试营业”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从事个体经营,除从事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外,可申请试营业,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试营业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纳入验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