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机构是社会行为和公共道德的示范和标杆,政府机构的行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政府机构对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将对公众观念产生重要影响。“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在公车使用方面,发改委会同财政部等17部委共同制定《“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实行公车尾号限行,全国政府机构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记者昨日从市机关事务局获悉,该局正在研究制定我市公车尾号限行方案,预计近期将公布实施。 绿色出行 机关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 国家17部委制定的方案中要求,各级政府机构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降低机关能源消耗,切实发挥政府机构的表率示范作用,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其中主要活动之一为:开展绿色出行活动。根据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和编制数量及时更新购车计划,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采购公务用车。提高新增公务车中小排量和清洁能源汽车比例。全国政府机构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开展公务自行车试点。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积极响应 限行方案近期公布实施 “我们今天上午已经接到来自上级部门的相关通知,已着手制定我市公车尾号限行方案。”昨日下午,市机关事务局办公室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我市的公车尾号限行方案将根据国家17部委发布的方案要求,结合青岛的具体实际来制定,预计近期将公布实施。 其实在政府机关节能减排方面,我市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我市去年还出台了《青岛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通过地方规章来促进落实政府机关在节能减排方面作出努力,其中,在公务用车上,建立单车能耗核算制度以及统计报告和公布制度。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车辆节能管理,比如对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车辆保有数量;按规定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严格执行车辆百公里耗油分类控制标准,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和节能奖励制度。 同时,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加快机关班车、接待用车和公务车使用制度改革,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对于公共机构违反规定超标准、超编制购置公务用车,或者拒不报废高耗能、高污染车辆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收回、拍卖、责令退还等方式处理。(记者 刘延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