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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救助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特困优抚家庭等困难群众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当前,我市已下拨千余万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各市区也配套相应救助款以及粮食、棉衣被等物资,将对去年冬春受灾的37.4万困难群众进行救助。 2011年,我市先后遭受了干旱、低温冷冻、风雹、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累计造成155.6万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0.6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5.3亿元,其中农作物损失11.7亿元,使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了较大的影响。 为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已组织工作人员,逐户摸清受灾群众底数和生活情况,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程序核准救助对象,编制救助名册,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据统计,全市因灾需救助的困难群众约37.4万人。其中,需口粮救助27.8万人、需衣被救助7.3万人、需取暖救助1.5万人,需医疗救助0.8万人。 根据受灾群众需求,市民政局按照分阶段、保障重点的原则,制定了冬春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实施方案,重点救助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特困优抚家庭等困难群众。目前,市级已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140万元,各市区配套200万元,筹集粮食150吨,棉衣棉被1.5万件。市民政局要求各镇(街道)务必于2月15日前将救助款物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近日,各市区民政局班子成员将带队组成督查组,分片到各镇(街道)对救助款物的发放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救助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不出现任何问题。(文/威海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