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1月份,茅台因为两则新闻成为了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1月11日,胡润奢侈品榜公布,茅台两项榜单入围,品牌价值高达120亿美金,奢侈品的头衔呼之欲出;紧接着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上海市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潜台词是“茅台”已成奢侈品,不宜作为消费对象。 两则新闻在网络引发对茅台的口诛笔伐,让这个民族精品成为腐败代名词,被众人抬上了反腐祭台。内在的逻辑混乱和对民族精品的潜在伤害,并没有引起众人的注意,而是被中国社会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所带来的仇富、仇官心态所掩盖。但在当下的中国,是否值得为此牺牲掉一个千百年来世界知名度最高的民族品牌? 改革开放的这三十多年来,中国的市场经济从无到有,商业社会有了空前繁荣。而发展到今天,一些制约市场化的因素开始发挥巨大作用。我们商业社会的不完整性,策划了这场源于最为落后的“商品善恶论”下的献祭。众所周知,商品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商品是要由消费者来购买的,而万千消费者是万千有思想有感情的人。人是有分辨真善美与假丑恶的基本诉求的。腐败的不是产品,而是人心。 作为上了“黑榜”的茅台,做错了什么?酿造了好酒有错?为了保证质量严格控制产量有错?严格按照有机标准不添加任何香气、香味物质有错?茅台对于品质的苛求似乎无人愿意了解。作为企业,尽职尽责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之后,通过完全市场化的销售,并没有什么值得讨伐的。而乐于给民族精品贴上标签的人们,扪心自问,真有那么足的底气吗? 只要我们的政府官员们孜孜不倦地追求豪车、豪华办公楼、名酒、名表、名装,那茅台、五粮液的消费以及对三公消费心向往之的品牌都会挤爆这扇“三公门”。 只要三公消费开销始终保持高位,高消费就有大量的消费对象。源头上不采取遏制,而是采取缘木求鱼式的限制其中一个消费对象,这才是最无效率可言、最像作秀的表演。而在这场闹剧中,准备搭上的,是文化附加值最高、最能代表中国千百年酿酒文化史的茅台。这才是所谓“舆论乱象”中,最为荒唐的一幕。 我们根本无从鉴定我们的政府官员血液里面的酒精,究竟出自哪个品牌?我们根本无从追究,三公消费究竟消费了一些什么?我们根本无法想象,这样一个民族品牌拿来献祭之后,其他所谓世界名酒会如何欢笑?我们根本无法面对,子孙后代的追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