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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获悉,今年,青岛市将加快推进“碧水蓝天”计划,加强环湾保护,治理水气污染,确保实现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近岸海域水质保持优良水平,主要河流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打造碧水蓝天、幸福宜居的城市环境。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强化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推动完成《2011-2012年环湾保护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加强环湾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垃圾渗滤液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环湾直排海企业将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组织实施大沽河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河道截污、清淤,推进污染点源治理,规划建设生态补水工程,推进河道生态治理和修复;对墨水河、李村河下游、海泊河下游等重点河流实施综合整治,落实跨界河流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度,开展生态补偿,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实施部门联动,强化环境执法,进一步加强重点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胶州湾海洋浮标监测站,不断完善环胶州湾区域陆海统筹环境监测评价体系。 与此同时,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灰霾、PM2.5监测和分析研究。深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强化执法监管,研究扩大高污染黄标车限行区域范围,落实高污染黄标车淘汰资金补助政策,进一步淘汰高污染黄标车。严格执行国Ⅳ新车标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市销售车用燃油达到国Ⅲ标准。推进油气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完成市区及五市建成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治理任务;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油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完善黑烟车动态信息库,继续组织开展黑烟车有奖举报活动。治理燃煤污染,组织电力及工业企业开展锅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抓好建筑工地、工矿企业、道路运输扬尘污染监管,继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记者 沈俊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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