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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视频举报鞭炮的好市民获奖放鞭炮竟然放到杏林大桥上。昨天,市民小陈成为厦门首个用视频举报违法放鞭炮的好市民,受到警方奖励。这也是全国首例。 昨天上午,戴着眼镜的小陈来到厦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过警方颁发的500元奖金。他既激动又意外,因为自己的车子,1月5日在杏林大桥上,拍下了一段放鞭炮的视频。 小陈记得,那天是下雨天。上午8点多,四周烟雨蒙蒙,他开车驶上杏林大桥,刚好碰上喜事:前面,一共六辆婚车,并排前行,车屁股一闪一闪。小陈本想超车,突然,一串冒着火花的东西从其中一辆婚车上飞了出来,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小陈被吓了一大跳,条件反射猛打方向盘,车辆几乎失控,险些酿成车祸。按照区域划分,杏林大桥所在的集美区,属于烟花爆竹“限放区”,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放鞭炮,在行车中放鞭炮,安全隐患更大。 为了躲开放鞭炮的婚车,小陈赶紧从左边车道超车,敬而远之。违法放鞭炮害人不浅,小陈想举报放鞭炮者。幸好,小陈在车上安装了“行车记录仪”,拍下了放鞭炮的整个过程。 可是,这段视频往哪里投诉呢?偶然上网间,小陈发现,厦门110推出了110视频报警,他赶紧把视频上传。因为有确凿的证据,杏林派出所立刻进行调查,查出放鞭炮的车辆为闽DM××66,嫌疑人姓马。昨天,杏林派出所介绍,马某已经依法受到处罚。(记者 吕寒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