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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后,全市将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标准,通过不断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让群众在社会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其中,福山区从今年起全面提高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由国家规定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85元,每人每月提高30元,增加的支出,全部由区政府负担。据悉,福山区成为我市首个提高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的县市区。 从今年开始,福山区3.8万60周岁以上符合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每年领取基础养老金将达到1000元以上。据了解,福山区已连续六年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入为民实事工程,福山区政府从2007年开始,先后制定了适龄农民、残疾人、被征地农民、未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的城镇居民的新型农保制度,短时间内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公共财政补贴力度逐年加大,经统计,从2009年至2011三年时间福山区共投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保障资金达到6457.8万元,其中参保缴费补贴2495.8万元,被征地人员参保补贴1009万元,发放基础养老金补贴2057万元,发放被征地居民基本保障金896万元。同时争取到省以上财政补贴资金2057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1028.5万元。 目前,我市已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全覆盖,并全面实现了保障服务的一体化管理。全市已有95万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在领基础养老金。(记者 夏丹 通讯员 毛蓬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