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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手机买回三月故障频发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1-18 18:32:06

刘小姐购买的三星手机

 人民路三星售后维修时的取机单

 

换屏时给的维修单

    青岛新闻网1月19日讯 市民刘小姐去年买了一部三星手机,之后的三个多月的时间里,非人为的故障频繁发生,刘小姐找厂家换过一次新机,后来又换了一个屏幕,升过2次级,最近又再次要换屏幕和主板。“我都被这手机弄崩溃了。”刘小姐很无奈。

    刘小姐于2011年国庆节期间在青岛国美以269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三星i9003手机,买回去只有10天的时间,手机便屏幕失灵,按照合同约定,刘小姐找到三星售后服务中心更换了新机。但是,12月份开始,手机又开始出现问题,刘小姐找到售后,对方说是版本低需要升级,升级之后不久再出问题,售后人员又表示是屏幕坏了,给手机更换了屏幕。没想到的是,换屏之后又出了问题,维修人员又告诉刘小姐是软件和系统有冲突,于是又给手机进行了升级。

    在维修了多次之后,刘小姐特意查阅了我国针对消费行为的“三包法”,法律规定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修理者提供修理记录证明即可以换新机或退货。于是刘小姐就前往售后协商,对方表示,软件换版、升级等只能算作“维护”不算“维修” ,也没有录入电脑,因此刘小姐的退换要求被拒。但是刘小姐表示,新机存在故障即使是软件的原因,商家也应该为此负责,而且刘小姐手中还有三张服务中心的维修取机单。

    三星售后工作人员告诉刘小姐,只能继续维修下去。1月18日上午,刘小姐又接到了三星威海路售后服务中心的电话,对方表示将再给刘小姐的手机换一下屏幕和主板。

    “手机除了屏幕和主板外也没有其他重要的部件了,这样质量的手机居然能够上市流通,而且出了问题还一再搪塞。”刘小姐对三星处理此事的态度很是气愤。刘小姐表示,为了修手机,她先后6次去往三星威海路和人民路维修部,耗费了她很大的时间和精力。她告诉记者,自己已经将事情反映给了市工商部门,希望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自己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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