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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青岛市机动车数量的几何级增长,机动车排气污染日益突出,其中高污染黄标车“贡献率”最高,成为岛城频频出现的灰霾天的主要推手。去年以来,我市加大了对机动车特别是高污染黄标车的整治力度。其中,实施高污染黄标车区域限行这一“釜底抽薪”的举措受到市民的普遍关注和广泛支持。 根据市政府2011年8月30日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污染黄标车区域限行的通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我市在包括八大关景区在内的部分近海区域实施高污染黄标车限行。根据实施时间表,201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过渡期。如今,过渡期已经结束,这一政策实施得怎样,效果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限行区: 黄标车“通行无阻” 1月10日是我市黄标车区域限行规定过渡期结束、正式实施的第10天。上午8点,记者开车在划定的限行区域:市南区麦岛路以西、香港中路—香港西路—文登路以南、南海路以东区域(包含边界道路),进行实地采访。 在采访中记者看到,相关道路上并未设置“7:00至20:00黄标车禁行”的相关标识牌,道路上依旧可以看到有黄标车在行驶。从麦岛路到文登路,记者走了一路,没有看见有交警或者环保部门执法人员上路执法,查处违规上路行驶的黄标车。 记者在八大关景区采访中看到,武胜关路、荣成路等部分景区道路两旁停着不少老旧车辆,走近一看,不少车辆前挡风玻璃上赫然张贴着“黄标”标志,明显属于限行的车辆。道路上也不时能看见行驶的黄标车。 私家车主: 从忐忑不安到坦然出行 “从去年黄标车区域限行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就非常关注,有一阵都不敢跑沿海道路了,生怕被查。可后来发现,大家都跑也没事。”家住福州南路的李先生在栈桥附近上班,限行区域香港路是他上班路的必经之路,限行三个月以来,李先生每次经过香港路都忐忑不安,但终究“相安无事”。 听说今年元旦起,就要开始“动真格”罚款,李先生有些打怵,“元旦假期结束后的头一天上班,我再三犹豫,还是走了香港路。一路上没看见黄标车限行标识,也没有交警查,我就放心走了。” 车主刘先生则是一位黄标车限行的拥护者。早在去年6月份,听说要出台限行政策,他迅速将开了10多年的“黄标车”淘汰掉,换成了一辆高排放标准的“环保车”。“不管政策几时真正执行,早淘汰一天就少污染一天岛城的空气,这样做是应该的。”刘先生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绝大部分车主对黄标车限行政策持赞成态度,并表示如果政策真正执行,会配合政策,绕道行驶,并在条件具备的时候淘汰手中的黄标车。 执法交警: 配套设施跟不上难处罚 令记者不解的是,实施高污染黄标车区域限行的法律文件已然生效,执法部门为何“有法不依、违法不纠”?带着诸多疑问,记者采访了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 “限行办法虽然已经进入强制实施阶段,但相应的配套设施还没有跟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限行标识牌制作还没有完成,限行区域没有悬挂这些标识牌,就无法将限行告之到每一个司机。从程序上讲,还存在瑕疵,这会大大增加执法人员上路执法的难度。” 该负责人说,查处黄标车与查处普通的交通违法行为有所不同,后者一目了然,而前者较难分辨。有效分辨黄标车的办法是开发电子识别系统,将全市黄标车车牌号录入系统,然后与视频抓拍的车牌进行比对,一致的就是黄标车,视频则可作为处罚的证据。由于资金、人力等原因,该系统还没有完成,“没有这个系统,限行措施就缺乏技术层面的保障。” 环保部门: 无相应执法权独木难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作为黄标车限行办法主要推动者之一的环保部门此时“处境尴尬”:虽然环保部门是极力倡导者,但由于没有道路执法权,只能与公安交警联合执法,常常处于“有心无力”的境地。 “在限行办法过渡期内,我们和交警部门在限行区域内进行了30多次联合道路执法:交警将违规车辆指下来,随后环保执法人员检查车辆环保检验合格证,对没有环保检验合格证的由交警开处罚单,环保部门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整个过渡期内,我们联合检查了300多辆车,查处违规车辆60多辆。由于是过渡期,我们只是要求其驶离限行区域,并未进行处罚。”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缺乏相应执法权限,使得环保部门只能“干着急”。 据了解,根据环保部门此前的设想,在近海区域实施黄标车限行后,今年将进一步扩大限行的范围,并逐步扩大到市内四区,乃至全市范围。“如果这‘第一枪’没打好,往后的工作将更加难做。”该负责人说。 记者手记 违法不究,法何以立? 黄标车区域限行这一 “利城利民”的举措从酝酿到听证,到出台,整个过程都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关注与支持,但措施出台后却遭遇“执行难”,令人扼腕。 其实,黄标车区域限行并非青岛的首创,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都相继实施了这一 “绿色新政”,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对青岛而言无疑是 “他山之石”。眼下,青岛市民的环保意识显著提高,完全具备了实施 “绿色新政”的土壤。现在最为迫切的就是有关部门进一步加深对这一举措的认识,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加大在人力物力上的投入,实现齐抓共管的局面。只有这样才能将这项 “利城利民”的举措落到实处,让老百姓感受到实惠;只有这样才能树立法规的权威,增强政府的公信力,营造出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相关新闻 去年千余黄标车提前“下岗” 车主获补助逾600万元 记者近日从市环保局获悉,去年我市符合领取补助资金条件的高污染黄标车达到1124辆,累计发放补助资金601万元。 为有效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汽车尾气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去年我市相继出台了市区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提前淘汰黄标车每辆给予最高18000元的奖励,大大提高了车主的积极性,一大批黄标车提前“下岗”。 另据统计,去年全市累计淘汰高污染黄标车1.1万辆,削减氮氧化物2000吨,为新增国Ⅳ标准汽车腾出30.8万辆的环境容量,为改善岛城大气环境质量作出了积极贡献。(沈俊霖 孙钦法) 相关链接 高污染黄标车界定 高污染黄标车是指尾气排放量大、污染物排放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汽车。 具体判定办法为:2000年7月1日前生产的第一类轻型车,即设计成员数不超过6人(包括司机),且最大总质量≤2.5吨的载客车辆;2001年10月1日前生产第二类轻型车,即除第一类轻型车以外的,最大总质量≤3.5吨的其他车辆;2003年7月1日前生产的重型汽油车和2001年9月1日前生产的重型柴油车,即最大总质量>3.5吨的车辆。 据介绍,这部分汽车大多没有安装有效的尾气排放控制系统,尾气排放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要求。据测算,1辆高污染黄标车相当于 5辆国Ⅰ车、7辆国Ⅱ车、14辆国Ⅲ车、28辆国Ⅳ车污染物的排放量。目前,我市约有8.1万辆高污染黄标车,占全市汽车总量的8%,但污染物排放却占全市汽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41%。 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如果3年内逐步淘汰完毕,就可在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的基础上,腾出200多万辆新车的环境容量空间。(记者 沈俊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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