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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召开。记者在会上获悉,2012年,我省将在社会保障、就业、公务员招录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省人保厅厅长董国勋在讲话中指出,去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实现跨地区无障碍转移。 2012年,将进一步巩固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将34个未纳入国家试点的县(市、区)纳入国家试点范围。 2011年,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增加到200元,城镇职工、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以上和65%左右。今年,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全年开展居民医保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75%和70%左右,并逐步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取消单一按项目付费方式,普遍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复合式结算办法。 另外,我省还将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研究建立遗属待遇、病残津贴等制度。(记者 张雯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