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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贵羊绒大衣洗成迷彩服却拒赔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1-12 13:00:17

  价值2620元的棕色羊绒大衣,被洗衣店洗成了迷彩服,商家以衣服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赔偿。10日,经李沧工商人员调解,市民获赔1000元。
  2010年12月初,市民邢女士花2620元在李村一商场购买了一件棕色羊绒大衣,去年12月23日,邢女士把大衣送到了李沧区长顺路一洗衣店干洗,该店的陈经理全面检查了大衣确认没有任何破损之处后,双方约定洗衣费为100元,一周内便可洗好。
  6天后,邢女士到洗衣店取衣服时,发现大衣的颜色严重脱落,整件衣服看起来像迷彩服一样,邢女士随即要求该店赔偿1000元。陈经理给出的解释是衣服本身有质量问题,对于邢女士提出的赔偿要求置之不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2012年1月5日,邢女士将干洗店投诉到李沧工商分局楼山路工商所。
  在工商人员的调查过程中,陈经理坚持说大衣在洗之前就是这种颜色,不是店里造成的。工商人员随后检查陈经理给邢女士开具的洗衣收据,发现收据上面没有标明衣服的色泽方面有问题。
  工商人员指出,《洗染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在接收衣物时应当对衣物状况进行认真检验,将衣物的新旧、脏净、破损程度和织物面料质地、性能变化程度的洗染效果向消费者说明。洗衣店在对衣物进行干洗前口头确认邢女士的大衣完好无损,没有在开具的干洗收据上标注衣服有色泽问题,在干洗后衣服出现色泽问题其责任应在店方,因此洗衣店应当承担对邢女士洗衣受损的责任。
  经调解,10日,陈经理同意赔偿邢女士1000元。(通讯员 李涛 刘伟 记者 曹思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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