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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返乡过年成了很多人的心头大事,除了乘坐火车、飞机、长途大巴之外,还有一些人选择“拼车”回家。“拼车”对于私家车车主和搭车人来讲虽然有平摊成本等好处,但是也存在一些安全风险,因此很多车主和搭车人都考虑到了车险问题。不过保险业内人士提醒,“有偿拼车”可能会被认定为私自更改车辆用途的行为,如果出险,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 “拼车”信息升温 在网上输入“拼车”“回家过年”等关键词,页面上就会显示大量相关信息。记者看到,“拼车”路线近至即墨、平度、济南、淄博等地,远至河南、河北、江苏、安徽等省外地区。有些私家车车主除了发布路线、行程、车辆型号等信息之外,还在网页上注明了对搭车人的要求,还有一位车主特别指出自己是“新车老手”,“绝对保证安全”。 来自泰安的小杨看到网上的“拼车”信息之后,打算和男朋友一起搭车回家。“车主那边是夫妻俩,他们说可以再‘搭’两个人,只要跟他们平摊油费就行。”小杨说,她和她的男朋友过几天将到对方所住的小区看车,双方还商量好了到时候要签协议,协议上包含车主一方的信息(其中包括驾照、车险保单等信息)、搭车人一方的信息,以及出发时间和地点、到达时间和地点、费用分配等信息。“我觉得这样 ‘拼车’挺好的。”小杨说。 在青岛工作三年的河北人小曾去年买了一辆车,今年春节打算开车回家过年,他已经联系好了两个认识的同乡,让他们和自己“拼车”。“我也没跟他们要路费,但是他们说一定要‘表示表示’。”小曾说。 “拼车”不仅可以降低车主一方的经济成本,也方便了搭车人的出行,不过考虑到 “拼车”过程中的风险,尤其是交通风险,很多车主和搭车人也考虑到了保险问题。比如小杨告诉记者,她和车主将要签订的协议里面就包含车险信息,她需要知道车主投的车险涉及哪些险种,有没有针对她这种乘车人的险种,只有确定了这些信息之后她才能安心 “拼车”。 不过,有保险业内人士提醒,如果发生了 “有偿拼车”行为,即便车主投保了多个车险险种,对于某些险种,保险公司也可应用“免责”条款拒绝赔付。 太平洋财险报案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证据表明是“有偿拼车”,那么保险公司会认定该车辆是当作营运车辆使用;通常来讲,营运车辆的风险及保险费率比非营运车辆高,所以对于私自更改车辆用途的行为,一般商业车险险种的保单上都明确列出了相应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可应用此类条款拒绝赔付。 这位工作人员举例说,像“车辆损失险”这种针对投保车辆本身的险种和“车上人员责任险”这种针对本车人员的险种,都有相应的“免责”条款;也就是说,即便车主投保了这两个险种,一旦“拼车”出险,那么车主和本车搭车人员都难以获得相应赔偿。 不过,一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保险从业人员告诉记者,对于私自更改车辆用途的行为,很多商业车险险种确实有相应的“免责”条款;但像交强险这种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没有相应的“免责”条款,因此在“拼车”过程中,如果造成了第三方人身、财产损伤,保险公司还是应按程序进行赔付。 记者在采访中还得到了另一种说法。平安车险的一名业务经理表示,对于营运型车辆和非营运型车辆,工作人员是依据车辆行驶证来界定的,与车上搭乘人员以及这些人员私下平摊成本费用的行为无关,所以“拼车”出险之后被保险人也可依照程序获得理赔。 对于这三名保险工作人员的说法,小曾认为平安车险那名业务经理的说法可以接受,毕竟行驶证已经区分了营运型车辆和非营运型车辆;而对于前两名从业人员的说法,小曾表示不解。他说,他请老乡“拼车”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只是老乡觉得过意不去,要“表示表示”,与他平摊油费和过路过桥费而已,类似的现象在很多地方都很常见;况且,他只是在过年返乡时才“拼”一次车,无论怎么看都不属于非法营运车辆。 对此,那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保险从业人员坦言,对于允许他人付费搭车这种行为究竟是否属于利用私家车进行营运,交通运管部门目前也没有明确界定;但是从原则上来讲,很多保险公司都会把“有偿拼车”认定为私自更改车辆用途的行为。 小杨则提出,万一被界定为“营运”车辆,那么即便车主投保了 “车上人员责任险”,她作为搭车人员也难以得到保障,那她该怎么办呢?平安车险的那名业务经理说,如果乘车人员有这样的担心,她建议其根据行程期限为自己购买一份自助游保险或是人身意外保险,选择具有期限短、费用低、灵活实用的险种即可。(记者 王沐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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