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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火后的烤鱼店内一片狼藉。 崔某发给烤鱼店老板的威胁短信。 一名在台东七路烤鱼店打工的员工,因工作时间酗酒成性遭到解雇,7日晚烤鱼店蹊跷起火,正在警方全力侦查放火者时,这名被辞员工竟发短信声称放火烧店是自己干的,而且“还要再烧两三次”。1月9日下午,因不堪忍受解雇员工的纵火报复和威胁,台东某烤鱼店老板张某愤而走进派出所,向警方报案并提供纵火员工的有关线索寻求法律保护。 1月7日晚 11时许,位于台东七路和丹阳路交叉口的某小超市店主王先生准备关门打烊,当他走出自己的店门口时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大跳,当时整个街道上全是呛人的浓烟,大火从对门一家名叫滋滋享的烤鱼店往外喷发,他赶紧回屋拨打了119。市北公安消防车来得非常迅速,公安110民警也在几分钟内到达现场,肆虐燃烧的大火很快被扑灭。 “这起火灾发生得非常蹊跷。”市北公安消防大队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起火点应该在门口左侧位置,可这个位置是原来烤鱼店的吧台,并没有电线或能够自燃引起火灾的物品,从燃烧的状况判断应该是吧台内物品被点燃,继而引发了屋内可以燃烧的物品。为此,消防部门初步认定是人为纵火,案件被迅速移交给了市北警方。 正在大家为“这是谁干的”寻找目标时,1月9日上午,烤鱼店老板张某的手机上接连收到三条短信,发送信息的人不仅承认放火烧店是自己干的,而且声称还要再烧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老板张某告诉记者,这个手机号是烤鱼店原员工崔某的,他因酗酒成性影响工作而被辞退。崔某今年45岁,独身一人没有结婚成家,是德州市平原县人,并且文化水平不高,语言组织能力较差。2011年7月27日,张某在人才招聘市场与崔某结识,当时对方称“自己曾在延安二路某酒店干过烧烤工”,因烤鱼店缺的就是烧烤工,便以每月2000元的工资招聘到店干活。 来到烤鱼店不久张某便发现,崔某平时好酗酒,每天烧烤时都喝得醉醺醺的。由于烤鱼店缺人手,张某就一忍再忍劝崔某“不要耽误工作”。2011年11月底,张某终于忍受不住崔某酗酒而解雇了他,由于烤鱼店正在开连锁店,当时商量其中1500元的工资在2012年元旦后再给他。也许认为烤鱼店离了他就不行,自被解雇后崔某三番五次打电话要求上班,遭拒绝后就在酒后发出威胁,“早晚我要你全家人好看”。张某告诉记者,自己曾在烤鱼店起火当晚见过崔某,如果不是他喝酒连收条都不能写了,就把欠他的1500元钱给他了。自己双下肢残疾,除此之外也没和别人结过怨。 目前,张某已经向市北警方报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 刘延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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