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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上午,十堰市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就网上热议的“副市长张慧莉14岁工作17岁入党”舆情进行回应。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十堰市委对网上反映的张慧莉同志有关情况高度重视、十分慎重,经过反复查阅档案,并联系多名当事人核对情况,证实十堰市副市长张慧莉同志简历没有问题。张慧莉同志1968年10月生,1983年6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入党。 1983年,张慧莉14岁,其父亲在竹溪县水坪镇粮管所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十条规定“工人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规定留城的知识青年,可以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可以是城镇应届中学毕业生。”其父亲为了让她能顺利顶职,在招工登记表上将其出生年月填写为“1966年10月”,为其办理了招工手续,参加了工作。因张慧莉当时正在上学,本人并不知情。参加工作后,张慧莉曾多次向组织作了说明。在其档案中,除了招工登记表以外其他个人信息中的出生年月均为1968年10月。因此,干部简历中显示张慧莉1968年10月出生和1983年6月参加工作属实。 该新闻发言人称,经进一步核查档案材料,张慧莉同志入党时间为1987年6月,入党时年龄为19岁,符合党章规定。十堰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张慧莉简历中入党时间“1986年6月”有误,系工作人员工作不细心所致,现已更正。在此向广大网民表示深深歉意。(记者石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