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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男子赵某在即墨打工期间,连续6次入户盗窃,所盗物品总价值刚好250元,但因有前科,又加上在一年内连续多次入户盗窃,将被追刑责。记者昨天了解到,赵某被即墨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10多年偷摸不断 “这个人10多岁就小偷小摸。”昨天下午,即墨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25岁的赵某15岁时就辍学回家,16岁时就跟着老乡来到即墨开始了打工生活。据调查,赵某打工时就经常对工友“下手”。今天拿你几块钱,明天偷你一些小东西。 这样的不良习惯让他最终变成了惯偷。2009年,赵某因盗窃罪被即墨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处罚金4000元。但这并没有让赵某收手,而是更加大胆。赵某说,他不认为小偷小摸是什么“大事”,所以心里并不害怕,此后更变本加厉。 连八宝粥都偷 据即墨检察官介绍,从2011年8月15日至9月12日期间,赵某先后6次入户盗窃,偷盗价值最高的是一个10公斤重的小煤气罐,物价鉴定为60元。还有一次,赵某两天之内对同一居民家两次行窃,分别偷来一个吹风机和4瓶饮料,临走时还顺走一罐八宝粥。一个月内6次入户,物品经鉴定总价值为250元。去年9月,当赵某在即墨一小区再次入户行窃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检察官介绍说,赵某觉得自己只偷200多元,被抓住也顶多是让民警教育一下,但这次却不一样了。虽然赵某盗窃的数额不大(追诉起刑点为1000元),但根据相关法律,多次盗窃(一年内3次以上)或者入户盗窃(入户即可)都将被追诉,赵某多次入户盗窃并有前科,最终被依法批准逮捕。(记者 康晓欢 通讯员 吕秀丽杨乃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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