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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大学本科毕业、在外企工作月薪3000多元、父母经商不愁吃喝……衣食无忧的陈某不满足现状,在网络游戏中寻找优越感,为购买网络游戏装备当“大哥”,两个月来溜门盗窃笔记本电脑20多台,5万余元赃款全部挥霍。昨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和负责销赃的王某在鞍山路派出所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两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初,鞍山路派出所辖区一公寓楼管理人员到警方报案,他们公寓楼连续发生笔记本电脑被盗案,数量已达20多台。民警到现场勘察发现,这个公寓楼面向单身职工出租,附近多个单位的职工在此租住。由于租住人员基本都是年轻人,时间长了也比较熟悉,相互之间比较信任,再加上公寓大门有保安看门,很多住户的房门晚间都不上锁。民警怀疑犯罪分子是利用深夜,租住人员熟睡期间入室盗窃,而且很有可能是公寓内部人员作案。 公寓马路对面有一个监控摄像头,民警在长达两个月的监控录像中找到破案线索。民警注意到,每次案发的第二天上午,都会有一个骑红色摩托车的男子在公寓门口等候,然后公寓里一名男青年会递给他一包类似笔记本电脑大小的包裹。1月3日,民警根据监控截屏图像,将住在该公寓的外企员工陈某抓获。陈某供述,从2011年10月底以来,他先后盗窃邻居的笔记本电脑20多台,赃物全部卖给辽宁路一家数码广场的王某。由于建立了长期的销赃渠道,王某接到陈某“有货”的电话后,就会上门取货。4日上午,民警将王某抓获。 “卖电脑的钱大都花在网络游戏上了。”24岁的陈某供述,他老家在安徽,父母在当地经商,家庭生活还算富裕。陈某在青岛读完4年本科后,在外企找到一份工作,月薪3000多元,除去租房开销,吃喝不愁。但陈某感觉自己大学本科毕业,在单位却不受重视,就迷恋上了网络游戏。由于陈某“枪法好”、反应快,在游戏中结识了很多网友,网友很崇拜他,认他当“大哥”,游戏中听他号令。陈某在网络游戏中找到“感觉”,为在游戏中升级快,陈某不断花钱买装备,每个月要花3000多元。去年10月底,陈某钱不够用了,便开始盗窃。 对话 记者:家庭条件这么好怎么还去偷东西。 陈某:玩网络游戏花钱,不好意思向父母要,只好去偷了。 记者:网络游戏这么吸引人吗? 陈某:平时在单位没人看重,打游戏时人人尊敬我,感觉在游戏中实现了个人价值。 记者:购买装备需要花很多钱? 陈某:买一个“黄金套装”就得300元,使用期只有7天,还得买别的装备,有时还要送网友,1个月怎么也得3000元。 记者:5万多元都怎么花了? 陈某:除了买装备,还有i-Phone手机、名牌衣服。(记者 赵健鹏 通讯员 董冬 摄影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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