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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物业开刮涨价风 上涨50%

来源:青岛日报 2012-01-07 06:48:40

  新年伊始,许多小区的物业费开年刮起了涨价风,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等多家封闭小区都在酝酿上调物管费,涨幅大多在30%到50%。在通胀压力之下,2012年,我市物业管理费涨价似乎已箭在弦上。对此,有业主颇有微词,认为服务费上涨,服务也该升升级。也有业主对涨价表示理解,但希望上涨幅度和程序要合理合法。

  业主声音:物管费涨价,服务质量也该涨涨价幅度要符合民意涨价程序要符合规定面对众多物业公司不得不涨的诸多苦衷,“被涨价”的业主们却莫衷一是,尤其此前对小区物业服务本有微词的业主们更是有话要说。

  一听说所在小区的物业费要上涨,市南区某住宅小区业主陈先生反映强烈,他认为物业费要涨,服务质量应该 “随行就市”,也涨一涨。“自2006年业主入住后,外墙漏雨,阳台漏雨,内墙长毛,室内地板被淹,地产商和物业公司互相扯皮推诿,拒不赔偿业主损失;在保修期内很多家内水管和暖气管漏水,地板被大水泡……这两年情况没明显好转,谁愿意再多出钱为这样的服务买单?”另一家封闭式小区的居民姜女士也抱怨说,小区虽然号称是封闭式小区,但进出根本不需打卡,各种推销人员随意进入,经常敲门推销,扰民休息,增加小区不安全因素;车放在小区内被人划了,要求物业公司调看监控录像,却被告知监控坏了;楼内的门禁系统坏了很长时间都没有人来修理;楼道里的消防设备一直都缺位。她感觉小区物业应该先将这些服务改进后再涨价不迟。

  相对于这些义愤填膺的反对派,也有居民对物业费用上涨表示理解,但他们同时也希望,涨价幅度和涨价程序都能让业主满意。市民杨先生居住在浮山后一家大型小区,最近也面临着涨价风波。他告诉记者,如今物价上涨压力大,人力、能源、物料的成本都在逐年上升,一些小区的物业管理费还在执行几年前的标准,“如果一直低于成本价运行,肯定难以为继,最后吃亏的还是业主。我感觉只要质价相符,涨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上涨幅度要在业主可承受范围内,涨价的程序也应该符合相关规定。”

  成本上升压力下物业纷纷喊“涨”

  在仙居路上一家花园小区的公告栏里,记者日前看到,物业公司贴出了涨价通告,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物业管理费的申请,其中高层每月由1.00元/平方米调整至1.25元/平方米;多层每月由0.85元/平方米调整至1.05元/平方米;此外,网点房也调整至每月1.40/平方米,变更房屋用途作为商用的调整至每月1.50/平方米。“拟在原标准上普遍调增物业收费标准每月0.25元/平方米,平均涨幅在30%。”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接受采访时说。无独有偶,在紧邻该小区不远的另一家封闭小区,小区物业公司也正在酝酿物业费上涨。“据说是要给多层涨0.20元的物业费,从原来的0.5元/平方米涨到0.7元/平方米,而高层不涨,物业费加二次供水加电梯费仍是1.2元/平方米。”该小区居民王女士告诉记者。此外,记者在市南区、市北区和四方区多家小区采访时发现,新年伊始,我市多家小区的物业费“涨声响起来”。

  记者从市物业办了解到,近一个多月来,我市小区提高小区物业管理费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据估算,平均拟涨幅约为3到5成。据悉,除了普遍存在的物价上涨因素外,人力成本支出加大是此次物业涨价的重要原因之一。记者了解到,人力成本在物业管理行业成本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尽管物业公司聘请的清洁工、保安等都属于薪水相对较低的工种,但近年来随着人力成本上升,物业管理青岛市社会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05年的560元/月逐渐上调到2011年的1100元/月,上涨速度之快令物管行业成本压力逐年增大。“预计2012年该标准将上调至每月1300元,增长了约两倍半,由此导致我们物业经营年均人工成本上升了30万元。成本上升压力太大了,不涨价就难以为继。”市南区一家拟提高物业费的物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诉苦。

    一方面是人力成本上升,另一方面是招工难。记者了解到,招不到合适的人也成为一些物业公司提高薪水、加大人力成本的重要诱因。据悉,近年来,由于社会各行业用工需求都在急剧增长,用工荒也无形中让物管行业人力成本雪上加霜。“这个行业流动性大、劳动强度大、工资又太低,根本招不到人。”市北区一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招聘保安和清洁工的广告已经在门外的告示牌上贴了近3个月,到现在还没有招到合适的人。“没办法,很多物业公司都是以高出最低工资标准 30-40%的费用招人,成本压力可想而知。”他说。此外,记者了解到,用电、燃油以及其它消耗品等的价格上涨也加重了物业经营的压力,成为物业费价格上涨的“推手”。

    相关部门:

    物价局:物业费用上涨属市场行为

    物业办:建议各小区公开经营账目 小区业委会公决

    事实上,即使大多数业主不愿意物业管理费上涨,但不断推高的物价水平让更多的业主意识到,物业管理费上涨的趋势是不可遏制的。于是,“涨价标准该如何确定?谁来保证质价相符?”比“该不该涨价?”更多地成为业主们争论的焦点问题。

  “我们小区的物业费今年一下子就要涨30%,这个标准到底是谁定的?”延吉路上一家封闭小区的居民王大妈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对此,记者首先联系了市物价局价格处,该处杨处长告诉记者,新建小区在物业管理费制定时需参考物价部门出台住宅物业服务指导价标准,但此后物业管理公司调整物业费是纯粹的市场行为,不需报批物价局。据了解,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是由与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相对应的服务等级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以及与环境设施设备项目等级指导标准相对应的项目等级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构成。各个小区的具体情况都不相同,所以物管费收取标准也不同。我市房产专家龙江称,物管费定价和调价其实都是市场行为,只要业主同意即可。随后记者采访了市物业办工作人员吕先生,得到的答复是,入住几年后物业管理公司拟上调管理费,需根据经营状况核算之后公告小区业主,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但上涨幅度一般是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协商的结果,并没有硬性限制。

  但是对于这一答复,有居民提出疑义,“上涨多少应该拿出个明细表来,不能说涨多少就涨多少。”市民胡先生针对岁末年初很多小区发生的“物业涨价风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账目公开可以为涨价提供最重要的佐证,一切都一目了然。”市物业办吕先生表示,物业或者业委会应定期对外公布业主权益和管理费开支明细,不但让业主对开支了然于胸,同时能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对于账目公开,从事财会工作的市北区某小区业主杨先生认为,很多物业公司只对管理费收入一项的支出进行公示,这显然有失偏颇。“停车费、公共部位经营、广告等收益都应该严格列入明细表里的业主权益中,比如我们小区仅仅将道路辟出进行停车一项,每年的收入就好几十万,加上电梯广告、会所出租等费用,每年都在两百万以上,这些费用也应该一并公开。”(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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