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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具有世界眼光、遵循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争创一流业绩”总体要求,真诚听民声、为民办实事,切实让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了新改善 大幅提高城乡低保(五保)标准等保障标准。从10月1日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调整到42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调整到2604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3600元、1920元调整到4800元、2724元。 9项分类救助标准也作了相应调整,平均增长40%。截至11月底,支出城乡低保资金2.7亿元,其中,市福彩公益金出资2450万元,全市城乡12.5万人受益。出台《青岛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全年累计救助大病人员735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733万元,发放医保补助金408万元。其中,市福彩公益金出资1400余万元。 针对物价连续上涨情况,先后四次启动物价上涨与困难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向4.3万低保群众发放生活补贴1400万元,缓解了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对城乡临时困难家庭实行了同标准、同程序救助,截至11月份,救助临时困难家庭11720户,发放救助金1456万元。 慈善事业全面发展。全年募集善款3502.58万元。支出善款2428万元,为困难家庭发放药品折款6260.5万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13.8万元。 ——老年人和孤残儿童得到了新实惠 在全国率先出台《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集中养育标准达1400元/月,分散养育标准达1100元/月,为全国同类城市最高。截至11月底,共发放散居孤儿养育金340万元,发放机构孤儿养育金670万元。 今年全市新增机构养老床位3036张,新增64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娱乐室,新增居家养老老人519人,新增社区养老互助点502个,为5877名困难老人提供了政府购买的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2.8万张,互助点211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娱乐室392个。由市福彩公益金出资3400万元,为全市约22万名老人每人发放体检补助150元。开展了“千名孝星”评选和表彰活动,有力推动了尊老、敬老、爱老、助老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和传播。 福利彩票销售取得新突破。截至11月底,福利彩票全年销售已达18.6亿元,募集“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资金2.7亿元,同比增长18%。 ——和谐社区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上了新台阶 在市委市政府和谐社区建设意见的指导下,各级领导、驻社区单位和广大居民共同关心、参与社区建设的氛围日渐形成。社区服务设施显著改善。全市城市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平均达到563平方米。年内建成5处5000平方米以上的区市级综合服务场所和7处2000平方米以上的街道级综合服务场所。深入推行居委会为民服务承诺,进一步满足了社区居民多元化、专业化、规模化的服务需求。广泛开展城乡和谐社区创建活动,60%的城市、40%的农村的社区达到市级和谐社区标准。 15个社区被省厅表彰命名为“全省城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表彰总数位居全省首位。组织指导完成了全市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出台了《青岛市行业协会“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行业协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组织开展了全市社会组织奉献社会活动大展示,300多家社会组织走上街头、走进社区为群众提供服务。组织评选了全市 “十佳社会组织公益项目”,20家社会组织获得了政府资助。 实施婚姻登记在线服务,在全国率先出台《青岛市婚姻登记颁证服务规范》、《青岛市婚姻登记颁证员行为礼仪规范》,民政部在全国推广了我市的做法。继续实施为城乡低保、五保和优抚对象免除基本丧葬费,今年由政府出资组织了3次免费海葬,为丧属节省81.6万元。开展了“接送孩子回家”集中救助保护行动,维护了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优抚对象的待遇有了新提高 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优抚对象抚恤标准提高了10%。义务兵优待金由去年的6000元提高至1万元以上,在全省率先做到了城乡统筹、同役同酬。全年接收安置退役士兵3494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7858万元,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900万元。我市顺利通过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组的检查验收,为争创第七次“全国双拥模范城”奠定了基础。全市12个区市全部进入省级以上双拥模范城行列。组织驻青部队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迎办世园会、大干200天、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为创建文明城增添了新的光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