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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湾隧道空驶出租车半价优惠 1月1日起执行

来源:青岛日报 2011-12-31 07:31:16

    根据市政府要求,青岛胶州湾隧道自2012年1月1日零时起,对空驶通行的出租车实行半价优惠,按15元/车收取通行费(对通行的载客出租车,仍执行每车30元的收费标准)。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及批准,由青岛国信胶州湾交通有限公司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优惠范围

    优惠政策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核载人数为五人的出租汽车。

    二、出租车空驶的判定

    出租车

空驶是指出租车驾驶室内除驾驶员外,无乘客、动物以及除驾驶员随身携带的小件生活用品外的其它物品;后备箱应密封盖严。由隧道经营管理单位判定是否属于空驶,遇有争议,由公安交警解决。

    三、优惠期限

    出租车空驶半价优惠政策实行期限为2年,即2012年1月1日零时至2013年12月31日24时。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发布公告。

    四、通行办法

    凡通行青岛胶州湾隧道的空驶出租车,应由人工收费通道通过,驾驶员应向收费员主动申报空驶状态,接受隧道经营管理单位的现场查验,经查验属实后按半价缴纳通行费。

    五、其它规定

    出租车通行青岛胶州湾隧道,应遵守城市道路管理的相关规定、《青岛市胶州湾隧道管理办法》以及其它有关隧道通行管理的规定,按章行驶,严禁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特此公告

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青岛国信胶州湾交通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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