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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要做自己的主”是潮流所向

来源: 2011-12-28 14:16:30

近日,中国信息大学提出“我的大学我做主”的办学思想和就学理念引起了广泛关注与舆论热议,也再一次引发人们对高校改革中“自主办学、学术自治”才能培养出更有竞争力的人才,更好的服务于社会需求、市场需求的大讨论。

从国内外高校发展与办学思想上来说,大学自治是现代大学的重要理念,自主办学、学术自治是潮流所趋,大学的未来理应由大学自己做主。

“高校自治” 即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比较详细和统一的解释是:高等

学校为保障办学活动符合客观规律和自身特点,依法充分享有的自主组织、实施、管理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的资格和能力。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对于改善政府与高等学校之间的关系,改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增强高等学校办学活力,完成人才培养使命具有重要意义。

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而事实上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实践上的脱节。

高校办学自主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强,企业为不断改进生产技术,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要补充新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必然直接向高校提出要求。

当高校拥有较多的办学自主权,真正成为办学的主体,就有可能积极加强与生产、科研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联系,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增强办学活力,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这方面也是民办高校的天然优势。

而学校自主办学实现程度与实现形式是同行政权力和市场调节在高教运行中的作用相关的,凡是市场机制作用大的地方,学校的自主权较大,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往往通过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政府也可以运用市场机制的作用调节和管理学校;反之,行政权力的作用较大,学校自主管理的余地相对较小,政府主要通过行政权来管理学校。

对此,业内资深专家建议:政府宜切实转变职能,对高校实行宏观管理。政府主要运用立法、规划、拨款和法律规定内的行政手段来调控管理的目标、发展的规律和速度、教育的质量和效益,而不是人为地随机制定一些临时性的措施。国家对高等教育间接调控手段越有效,大学就越有更加宽松的办学环境和办学自主权,大学要能做自己的主也是未来高教发展的趋势。

其实中国庞大的民办高校群体,在自主办学、学术自治的有着更为纯粹的优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赋予民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中国的民办高校尤其是有着长期办学经验和教学实力的民办高校,恰恰可以作为中国自主办学、倡导学术自由的先锋,因民办高校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自筹经费,自主办学,强调自我发展,从而不必过多受制于公办高校的束缚与限制,并以培养爱社会欢迎的人才为出发点,形成学术教育与社会良性需求的正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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