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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打造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性产业 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实施大项目带动、骨干企业带动、科技带动、品牌带动和开放带动五大战略,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14、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布局。通过科学布局、产业集聚、特色引领、错位发展,打造影视 15、实施重大项目、骨干企业带动。坚持国际化、开放性、高起点,加快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大项目,着重推进中国电影交易中心、凤凰岛影视传媒产业基地、中外电影合作拍摄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着重建设达尼文化产业园、东夷文化产业园、中国国际版权交易中心、1919创意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建立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领导包保责任制,加强跟踪服务和定期调度。实施“10+100”工程,重点培育10个龙头文化企业和100个重点文化企业,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与经济项目一同推介招商的机制,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在青设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或企业总部。 16、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途径合法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在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积极参与文化产业发展,开发特色工业旅游项目。扶持一批骨干民营文化企业,支持中小型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服务和监管,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17、深入推动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高层次、高质量、高效益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与工业、农业、科技、金融、旅游、体育、信息、物流、软件、服务外包、城市规划建设的融合发展,形成文化引领经济、经济支持文化、文化经济互动的发展格局。重点建设奥帆中心、崂山风景区、少海新城、城市记忆老村巷、啤酒文化休闲商务区、灵山湾休闲度假区等一批文化旅游项目,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产品融入文化创意元素,推动演艺文化产品进入旅游市场,提升青岛旅游文化档次。把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纳入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积极培育新兴文化业态。完成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试点任务并全面推广,提高青岛3G网络水平。依托青岛高新区,建立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遵循文化创意、科技创新、自然创造的理念,加强对城市重要节点、主要街区、重点地段的规划设计,高水平规划建设好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区、中德生态园,实现城市规划建设与人文、自然环境相协调。 18、培育扩大文化消费。增强文化消费意识,培育新的文化消费热点,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开发教育、培训、健身、旅游、休闲等特色文化消费。开展惠民性文化消费活动,政府投资兴建的文化、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为市民提供免费或低价位服务。鼓励各类经营性文化、体育单位安排与群众消费能力相适应的低价位电影放映、书刊销售、文艺演出、体育健身等文体活动。 19、提高文化对外开放水平。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扩大电子乐器、美术产品、视听传媒等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培育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和对外文化中介机构,加强对外合作,打造青岛文化对外开放品牌。积极开展对外文化贸易,推动更多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探索建设文化保税区,打造落实文化企业保税政策的实体服务平台,推动高端文化贸易发展。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文化企业为主体、中介机构为辅助的对外文化交流机制,加强友好城市间的文化交流,拓展民间文化交流合作领域。做好城市形象和重大节庆活动的对外宣传、推介工作,提高青岛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20、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建立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确保文化产业增长幅度高于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长幅度,文化产业投入增幅高于固定资产投入增幅,新兴文化产业增幅高于整个文化产业增幅。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自2012年起,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较大幅度增加。设立青岛市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采取贴息、资助、补贴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发展。市蓝色经济发展基金每年拿出一定比例引导文化产业发展。市担保中心每年安排一定的担保基金用于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调整文化投资结构,形成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积极争取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的支持。全面落实国务院和山东省振兴文化产业的有关政策,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月报制度。 六、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为文化繁荣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文化体制改革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根本途径,是推进文化繁荣发展的强大动力。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21、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和管办分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国有文化资产绩效考评办法,将绩效考评结果与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经费安排、资产配置、经营者收入挂钩,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加快文化立法,制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化产业振兴、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建立完善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确定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理顺文化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文化市场准入机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文化资本、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建设“文化环保”城市。 22、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培育合格市场主体。推进国有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报业、广电、出版发行、网络、演艺等国有文化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速股份制改造步伐,争取尽快上市,做大做强国有文化企业“五朵金花”。全面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绩效评估考核,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基层群众参与管理。 23、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重点发展图书报刊、影视产品、电子音像制品、演艺娱乐、书画交易、动漫游戏、工艺美术品等文化产品市场,加快培育资本、产权、版权、技术、信息、人才等要素市场。加快文化产品物流基地建设和文化流通企业发展,构建连接国内外、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发展文艺演出院线,推进电影院线建设。加强各类文化协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经纪、代理、评估和咨询等文化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其在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 24、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完善和落实文化体制改革政策,加大对文化体制改革的扶持力度,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改革单位投入不减少、条件有改善、人才不流失、发展可持续。对国有文艺院团落实一团一场和免费配备流动演出车。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五年。针对文化单位不同特点和文艺人才培养规律,围绕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医疗、养老、离退休待遇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等关键环节,制定青岛市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政策,创造有利于改革的政策环境。 七、突出蓝色文化特色,彰显城市独特魅力 青岛地处齐鲁之邦,深厚的齐鲁文化是青岛文化的本底,青岛又依海而生,因海而兴,齐鲁文化和海洋文化的相互融合,构成了青岛蓝色文化的基调。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为青岛文化振兴带来了全新机遇,必须突出青岛蓝色文化特色,使青岛文化建设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同频共振,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文化品质。 25、着重培育蓝色文化。发扬激流勇进、海纳百川、争创一流的蓝色文化精神,培育蓝色文化品牌。鼓励创新创造,支持开拓进取,倡导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气,营造鼓励成功、包容失败的文化氛围,使蓝色文化成为推动中国蓝色硅谷和西海岸经济新区建设的精神动力,引领城市发展更具活力、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 26、打造城市特色品牌。培育“帆船之都”、“音乐之岛”、“影视之城”等城市文化品牌,办好青岛国际啤酒节、中国青岛国际海洋节、中国国际小提琴比赛、中国秧歌节、青岛国际帆船周、青岛国际时装周、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奖(金凤凰奖)、国际大学群英辩论会等重大文化品牌活动。争取承办中国海洋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舞蹈节等国家级文化活动。传承奥运文化,积极承办有影响的国际体育赛事。积极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联盟“音乐之都”、“电影之都”和“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称号。建设海洋博物馆等一批专业博物馆,推进“博物馆城”建设。积极培育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等文化品牌,增强群众的文化认同感和城市归属感。 27、弘扬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借鉴、吸收国内外优秀文化成果,传承弘扬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深入挖掘齐鲁文化、民俗文化、民间文艺和地域特色文化资源,办好海云庵糖球会、萝卜会·元宵山会、即墨祭海节、琅琊文化旅游节、崂山论道等民俗文化活动,建设山东半岛民俗文化展示区。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重要节日,深入开展“文化大讲堂”、“市民走进博物馆”、国学经典诵读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宣传、普及活动。实施城市记忆工程,加强对欧陆风情区、八大关保护区、工业遗产保护带、名人故居、历史文物古迹的合理保护和科学开发,确保城市文化留存和历史文脉延续。加强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工作,编辑《青岛通史》。建设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青岛基地。保护一批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农村文物大遗址的保护性投入。 八、培养创新型文化人才,为文化繁荣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必须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锐意进取、结构合理和规模宏大的宣传文化人才队伍。 28、造就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建立青岛市文化艺术人才库,抓好各类文化人才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制定全市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建立资助文化名家制度,重点培养高层次文化领军人才、拔尖创新人才和专门人才,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优化文化人才发展环境,允许和鼓励文化人才以其专长和管理才能作为无形资产,按一定比例参股文化企业。深化职称评审改革,对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同等对待。完善文化人才表彰奖励制度,设立青岛政府文化奖,对成绩突出文化人才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9、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鼓励文化体制改革中分流人员到基层文化机构工作。优化文化队伍结构,提高市、区(市)两级文化单位业务人员比重。配好配齐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确保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有专职工作人员、每个村和社区有文化管理员。设立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对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相关专业研究生实行定向招录。重视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扶持群众中涌现出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加强对基层专职、业余文化工作者的培训,基层文化队伍培训经费根据实际需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30、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宣传文化工作者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做优秀文化的生产者和传播者。注重加强自身修养,培养良好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和从业能力。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增强社会责任感,弘扬科学精神,发扬严谨笃学、潜心钻研、淡泊名利、自尊自律的风尚,坚决抵制学术不端、情趣低俗等不良风气。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鼓励文化工作者深入基层一线,在实践锻炼中提高自己,共同营造相互尊重、平等交流、取长补短、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 九、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提高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科学化水平 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是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从战略和全局出发,健全领导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提高领导文化建设的水平。 31、切实担负起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深入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文化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及时研究文化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学会用先进文化引领发展,把加强文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成立青岛市文化发展战略委员会,加强对文化建设的领导和协调。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深入做好文化领域知识分子工作,把广大知识分子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32、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文化领域各级领导班子,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建设,使其成为坚强领导集体。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驾驭文化改革发展的能力,加强文化理论学习和文化问题研究,提高文化素养,努力成为领导文化建设的行家里手。把文化建设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各级党校教学体系。结合文化单位特点加强和创新基层党的工作,发挥文化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注重在文化领域优秀人才、先进青年、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重视文化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 33、健全共同推进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文化建设强大合力。文化领域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发挥文化建设主力军作用。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调动各部门积极性,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发挥作用,共同推进文化改革发展。推动文联、社科联等文化领域人民团体履行好联络协调服务职能。加强区(市)文联、社科联组织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动员和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文化建设。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文化创造积极性,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和文化建设热情。 各区市、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抓好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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