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南京路上一个讨债小广告,“讨债公司”基本处于见不得光的地下状态。
“专业帮人收账、讨债……”走在大街上,市民时不时就能看见这样的小广告。而一提起“职业讨债人”,人们很容易想起影视剧中,身上布满纹身 、提着刀追杀债务人的黑社会形象 。临近年关,这个职业群体的生意又多了起来。那么,他们是如何施展各种招数追讨债务的?而他们的行为又是否违法呢?近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
讨债公司也分“三六九等”,有的讨债公司声称自己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生意,绝不会干违法的事。不过,无论是“合法”还是“非法”,“讨债公司”目前都处于地下或半地下状态,而他们的驱动力都来自巨大的获利空间。
生存状态
长期处于地下见不得光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欠债不还的事情也屡见不鲜。在“老赖”横行的同时,滋生了一批长期处于地下或半地下状态的“职业讨债人”。近年来,随着民间借贷的活跃 ,企业间或个人间拖欠、逃避债务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三角债”“多角债”层出不穷,具有中介性质的讨债公司或个人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被誉为“中国民间讨债第一人”的是山东淄博人李秋忠。1997年,李秋忠创办“万帮讨债公司”,到全国各地帮人讨债。他们采取软磨硬泡派人盯梢、敲锣打鼓哭爹喊娘、赖着不走让你出丑等手段,以赖治赖,帮人讨回了很多陈年旧债,轰动一时。此后,全国各地冒出了不少讨债、侦探组织。其中有些讨债公司借助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不正当手段,强行向债务人收取债款,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注意。
2000年6月15日,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非法的民间讨债。2002年,“侦探公司”、“私人保镖”等新兴服务行业纷纷出现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新颁布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中,但“讨债公司”仍在禁止之列。面对高悬的禁令,“民间讨债”也转入半地下状态。在2006年,人社部推出了5种新职业,“商账追收师”名列其中。但人社部下属的培训中心澄清,“商账追收师”培训并不涉及个人的民间讨债,也不会将民间的职业讨债人合法化。
记者在网上输入“讨债公司”百度一下,很快便出现了上百万个与此有关的内容。位于搜索前列的,都是些冠名“商务调查”、“信贷管理”、“商务咨询”等公司 ,但都在经营“债务追讨、债务清欠”等业务,有些兼营私家侦探甚至报仇、打架业务。
记者调查
一年能要回五六千万债务
12月18日,记者在网上与北京一家商务调查公司取得联系。当记者表示想请他们追回一笔青岛的债务时,对方首先问的是“多少钱的债,有没有借据?”记者称“13000元,有借条。”对方很快就回复:“数额太少,接不了,请咨询别家吧。”随后,立即终止了与记者的联系。
随后,记者又与一家“要账公司”取得联系,这家公司名为“青岛××讨债要账公司”。记者根据广告上留下的电话拨打过去,接电话的男子称可以帮助讨债,什么债务、多大的债务都能讨,也不需要签订合同,但得预交一部分费用 ,并表示要给记者留下账号,以便汇款。这种先交钱、再讨债的方式,难免让人怀疑其讨债的真实性,记者以再考虑为由挂断电话。
随后,记者表明身份,又随机采访了五六家“讨债公司”,其中三家以不方便、没时间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显得很神秘。但也有两家回答了记者的一些问题,但大都只强调自己公司合法,不干违法的事情,涉及费用 、手段等问题时,大都闭口不谈。当记者表示想去公司实地看看时,这些公司全都以不方便为由拒绝。
“我们先讨债,讨债成功以后才要佣金,讨债不成功,我们绝不收取任何费用 。”胶州一家“讨债公司”的王姓负责人称,他们跟别的公司不一样,有些公司是靠偷拍、跟踪等手段讨要,而他完全是靠个人关系,只接公司、企业的活儿,“我一般是通过自己的关系,找他们的上级领导或政府管理部门,给他们施加压力。我们接的活儿大部分都是青岛的,如果是外地的,我们就去北京找关系。我们接的单子比较大,一般都在几百万元,上千万元的也有,大都是朋友介绍的,一年能解决五六千万元的债务。”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讨债公司的讨债手段五花八门:有的公司是先请律师走法律程序再运用一些心理技巧;有的公司是动用个人关系,给欠债人或公司施加压力;还有的比老赖还“赖”,写大字报、堵门、放鞭炮;也有一部分是通过雇小哥,用暴力解决……虽然多数讨债公司声称自己在讨债时不会使用暴力和威胁手段,但是一些职业讨债人也说,完全不使用暴力是不可能的。
多以朋友身份帮人讨债
调查公司负责人:3万以下的活儿不接
为讨债专门学习法律
18日下午,记者根据网上的信息电话联系上了一家有“讨债”业务的商务调查公司负责人老孙。老孙今年40多岁,他表示,他们这个行业虽然一直处于灰色地带,不过也不是都见不得光,所以他愿意接受采访。老孙称,他们公司成立了近7年,主要承接烟台、威海、青岛等地的债务纠纷,公司一共有10多个人。因为讨债,他挣了不少钱,他还专门学习过法律。
“什么样的债务会让债主求助讨债公司呢?”记者问道。老孙告诉记者,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私人债务 ,一种是商业欠账。私人债务包括欠账、贷款、赌债等,商业债务包括贷款、货款等。“这些债务中,因家庭生活困难导致借钱的情况很少,大多是由于投资或资金周转不过来才借贷,因为高利贷或复息贷款,也就是俗称的‘驴打滚’,一方面贷款的本息未经过合法认定,另一方面走司法途径时间长 ,打官司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合法认定,所以客户就直接来找我们。”
老孙介绍,来找他们的雇主有不少都拿着法院的判决书,这些案子法院判决后执行困难,或者公安机关立案后限于人力财力短期内无法侦破。比如说对方早已将资产转移,或者干脆玩失踪等,“这时候就轮到我们‘大显身手’了。”
一般能提成30% ~50%
“既然国家不允许成立讨债公司,那你们讨债行为合法吗?”记者问道。老孙解释说,国家是不允许成立讨债公司的,但《民法通则》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对民事行为进行委托代理。而讨债也是一种民事行为,我们是以个人身份代理客户进行讨债的。老孙称,他们帮委托人出面讨债时通常是以朋友的身份出现。“通常程序是这样的,委托人找到我们,把事情原由以及欠债方名字、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交代清楚即可,我们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书,商量好费用是多少,讨回债以后就按比例提成。”
老孙称,债务额度太小的活儿他们一般不接,债款额度至少要在3万元以上,上不封顶。他透露,讨债公司一般按追债数额提成收费。标准常常根据追债难易程度来定,提成则是追回款项的30%~50%不等。也就是说,如果替人追回一单100万元的债款,讨债公司的报酬有可能就是50万元。
但老孙也表示,也有不少债权人雇用的讨债公司很不“正规”,往往讨不到几个钱,还要搭进去一些。“比如说一笔10万元的债务,佣金5万元,但在讨要过程中,讨债公司很可能以汽车油费、电话费、打点关系费等为由先让雇主垫付一部分,等真正要到了钱,佣金一点也不会减少。因为钱在讨债公司手里,雇主一般也不敢计较。到最后,10万元的债务,雇主能得到3万元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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