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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六部分联动整治 私屠滥宰窝点发现就取缔

来源:转载自潍坊好网 2011-12-18 11:33:18

    潍坊六部分联动整治 私屠滥宰窝点发现就取缔

    我市六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私屠滥宰窝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年关将近,猪肉销售进入旺季,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屠宰市场秩序,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从2012年1月至4月,我市商务、公安等六部门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

    我市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129

个,其中年屠宰量2万头以上的25家。日屠宰能力达到3万头以上,年屠宰量在600万头以上,占全省的八分之一强,在全省排第二位。全市基本保持了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100%,乡镇进点屠宰率95%以上。

    但是,我市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大部分是由原来食品公司的乡镇食品站转化而来,点多线长,部分设施简陋、手段落后。为此,在压缩关闭小屠宰场,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我市积极引导鼓励有条件和发展潜力的企业上规模、升档次,提高全市屠宰行业水平。积极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4170多人次,受理举报投诉120多人次,查处违法行为150多起,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0个,查扣违法肉品2000多公斤,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2件,有力的打击了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净化了肉品市场。

    另外,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建设了市级屠宰远程监管技术系统,实时监控到屠宰企业的生产过程,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可以当即予以指正。全省纳入监管系统的屠宰企业共130家,其中我市25家,占到了全省的近五分之一。系统运行以来,已处理多次违章违规行为。

    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假售假行为,市商务局会同公安、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整治行动从2012年1月至4月份,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以取缔私屠滥宰专业村(户)或私屠滥宰窝点、捣毁私屠滥宰肉品非法经营网络为重点,从宰前、宰中、宰后等各个环节入手,大力规范肉品生产经营行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屠宰及肉品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集中整治行动以偏远农村、城乡接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肉食品加工集中地为重点区域,采取主动查处与根据群众举报信息查处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深入整治违规屠宰生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私屠滥宰专业村(户)或私屠滥宰窝点,一律予以取缔;对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同时,严厉打击往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等违法行为。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牵头建立打击私屠滥宰部门协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关系,共享监管信息,形成打击私屠滥宰的全过程无缝隙监管链条。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检打联动”,发现有私屠滥宰或者销售、使用私屠滥宰肉品线索的,相互通报并及时组织联合执法,坚决予以打击。尤其要注意追踪生猪源头和肉品流向,查清违法违规网络和非法生产经营链条,坚决打击分工明确、宰销一条龙的私屠滥宰违法犯罪团伙。进一步健全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间的案件查处协作机制,各监管部门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必要时协调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及时控制涉案人员,固定证据,深挖违法犯罪网络,严厉查处暴力抗法行为。

    建立公告制度,对供应当地市场的屠宰企业,依法及时予以公布,对从事过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公布并采取专门的监管措施。深入研究私屠滥宰产生的经济、社会原因,从法律、经济、行政等方面入手,制订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探索完善各环节索证索票机制,积极推进各环节记录信息的电子化和互联互通,实现肉品全过程可追溯,为打击私屠滥宰提供有力支撑。 (文/潍坊晚报 本报记者 潘来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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