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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青岛市财政局与市教育局首次联合出台在学前教育阶段实施资助政策,家庭困难的孩子上幼儿园,资助面将覆盖普惠性幼儿园孩子总数的10%。 青岛市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幼儿中,将有10%的幼儿可以享受到资助,大约2万多人。以后年度,将视财力情况逐步提高标准和加大资助比例。按照政策要求,各区(市)在确定资助对象时,对孤儿、残疾儿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两档,第一档为1400元,第二档为1000元,平均自主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据介绍,助学金主要用于幼儿在幼儿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 据介绍,此项政策所资助的困难家庭,是指持有低保证、孤儿、烈士子女和残疾儿童家庭。此外,家庭比较贫困,但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家庭,也可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经当地教育部门评审后,也可发放补贴。(记者 张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