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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明年分7档按排量收 税额全省统一制定

来源:青岛晚报 2011-12-10 15:50:42

    记者昨日从青岛市地税局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将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车船税收费将按排气量大小分七档计征。不过,新税法只是规定了税额的幅度区间,具体实施办法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自行制定。

    新车船税征收幅度区间

    1.0升(含)以下:最低60元,最高360元。1.0升-1.6升(含):最低300元,最高540元。1.6升-2.0升(含):最低360元,最高660元。2.0升-2.5升(含):最低660元,最高1200元。2.5升-3.0升(含):最低1200元,最高2400元。3.0升-4.0升(含):最低2400元,最高3600元。4.0升以上:最低3600元,最高5400元。 注:地方政府据当地情况在范围内自定征收标准。

    新税额将全省统一制定

    记者昨日从地税部门了解到,新的车船税税额将由省里面统一制定,青岛目前本地暂时没有接到新车船税法的相关文件。市地税局相关人士称,新一年的车船税缴费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在新车船税税额公布之前,都会沿用旧的收费标准。目前,青岛按照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来征收,依然沿用2007年的收费标准,由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负责代收代缴机动车辆车船税。

    老标准按座位数车型收

    在载客汽车中,乘坐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汽车(包括电车)为大型车辆,年税额 600元;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汽车为中型车辆 (包括私家车),年税额 480元;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汽车为小型车辆,年税额 420元;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为微型车辆,年税额240元;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在内的载货汽车,按自重每吨年税额96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年税额 60元;摩托车每辆年税额60元;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按自重每吨年税额96元。

    新标准按照排量大小征

    在目前的现行车船税征收标准下,不管你开的是1.0升的奇瑞QQ,还是开4.0升的奔驰、宝马,每年缴纳的车船税都是360元。而新的车船税法将改变现行征税方式,和现行征税方式不同,将按排气量大小分七档计征,排量越大税额越高。即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从1.0升以下的60元至360元,到4.0升以上的3600元至5400元,最大差距将达到90倍。其中,2.0升排量以下车型,将降低或保持原来税负,4.0升以上的大排量汽车的税负则陡增了十几倍,为3600元至5400元。

    市地税局提醒:2011年车船税缴纳有效期为12月31日,仍未缴纳的车主需尽快前往就近征收点缴费,逾期未缴纳的个人将要按照万分之五每日递增方式交滞纳金。2012年的车船税,则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征收。青岛市针对新车船税法具体计征标准及执行时间待定,详情可咨询12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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