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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起,烟台市中心区本年度廉租房租赁补贴入围家庭开始跟政府签订《烟台市中心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共有1244户家庭获得租赁补贴资格,市住房保障中心为每户入围家庭开设相应的银行账户,12月22日前,首月补贴发放到户,以后每月15日前打入账户。 昨天上午8点半,芝罘区东山街道南沟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刚一上班,居民张茗就冒雨前来签协议。记者看到,租赁补贴协议一式三份,享受租赁补贴的 协议对乙方的家庭及收入情况进行了确认,明确了补贴数额。张茗属于城市低保家庭,根据她的住房面积和家庭户数,每月可享受补贴180元。协议写到,乙方领取租赁补贴后,应用于本家庭解决和改善居住条件。甲方会会同有关部门对乙方家庭实行定期复核制度,乙方家庭应当积极配合。经核实,乙方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基本情况如不再符合条件,从次月起停发租赁补贴,本协议自行终止。 条款第七条这样写到:“乙方家庭违反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租赁补贴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家庭的租赁补贴资格,乙方家庭必须如数向甲方退还其已领取的租赁补贴,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乙方家庭负责。”骗租要退还,已明确写进协议中。 〖温馨提示〗廉租房实物配租本月下旬开始申请 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采访中记者获悉,12月下旬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发布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公告。所谓“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直接提供已建成的廉租住房,并按照规定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目前市中心区实物配租的对象优先面向正在轮候的低保无房户家庭。(记者 侯召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