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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和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的医疗负担,《威海市2011年度大病救助工作方案》日前确定。今日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大病救助申请,最高可获得2万元的救助金。 2011年度大病救助工作的救助对 今日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从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网站下载2份《威海市2011年度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填写后与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住院医疗费单据,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并报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经公示审核后,各市区民政部门将于2012年1月16日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文/威海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