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手机客户端下载 | 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 疾病查询 新闻中心> 山东 > 正文

男子200万铁路债券不能兑付 状告铁道部(图)

来源:济南时报 2011-12-02 09:12:36

刘平等人持有的铁道部1995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

手持近200万元到期有效债券无法兑付,在一系列追讨未果后,山东人刘平聘请律师将这些有效债券的发行方——铁道部告上法庭。

    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对此回应,该批债券早已兑付完毕,因为当时相关工作人员的疏漏,未对该批债券做“作废”处理。

    债券鉴定为真首次卖出5万元

    最早发现这批债

券不能兑付的,是靳庆华,刘平的山东老乡。前些年因为债务关系,他从老乡刘平那里拿回了一些铁道部1995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当时没有太在意。现在日子不好过,就找出些来,想兑换贴补家用。

    按照债券上标明的,这些债券是铁道部委托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代理发行、兑付的。2009年初,靳庆华找到华夏证券的办公地址,发现这个公司已经倒闭,正在进行破产清算。他被清算组的人告知,华夏证券倒闭了,华夏证券的业务整体由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接手经营。靳庆华说,当时他并未去北京,但一直跟铁道部相关部门有沟通,“铁道部一位叫做洪泉的负责人说,这些债券是铁道部的,我们一定负责给你兑付”。

    在兑付前,他对这些债券做了真伪鉴定。债券的印制方为西安西正印制有限公司,2009年7月3日,其出具的《鉴定报告》认定:经我公司技术人员鉴定,上述票面基本情况符合原样,防伪技术符合原样,票面本身应为我公司印制。

    鉴定完毕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与靳庆华签订购买合同,以50320元购买本批次债券(本金37000元,利息13320元),扣除个人所得税3330元。合同注明为“购买”而不是“兑付”,并且在购买合同里明确写道:中信建投是基于和铁道部的长期合作关系,同意收购乙方(靳庆华)持有的标的债券。

    3万可以兑付30万就“有问题”

    第一批债券得到兑付后,靳庆华喜出望外,这给困顿的生活带来了希望,因为他的手上还有接近30万元的债券。他跟铁道部取得联系,希望继续兑付债券。但这一次却让他失望了。“铁道部的人说,30万元的债券太多了,觉得有问题,铁道部已经报案”,靳庆华说。

    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业务经办洪泉表示,当靳庆华要求兑换30万元债券时,他们觉得“有问题”遂报警,北京铁路局也立案进行了调查。调查的结果表明,这批债券已经兑付过,尽管从票面上看没有做“作废”处理。他说,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有当年给华夏证券的划款记录,也有原华夏证券的证人证言表明该批次证券被兑付过。“是因为当时工作人员的疏漏,导致没有进行‘作废’处理,华夏证券为什么倒闭?就是因为他们管理问题很大。”洪泉同时表示,此前靳庆华已经兑付的债券其实为“二次兑付,按说属于不正当所得”。

    身在山东的靳庆华在2010年开始接受警方的调查。2010年6月24日,北京铁路公安局对其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京铁公刑(2010)4号:我局正在侦查诈骗案,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靳庆华取保候审,理由一栏为空白。期限从2010年6月24日到2011年6月24日。同时,北京铁路公安局将其所有债券进行扣押。今年6月24日,北京铁路公安局对其解除取保候审。靳庆华说,这一年中北京警方并未找过其进行调查,只是在临近解除取保候审时让他到北京一趟。取保候审期间,他曾多次催要被扣押债券,未获回应。

    涉嫌诈骗立案最后不了了之

    同时被调查的还有刘平,因为靳庆华的债券来自于刘平。其时,他的手上有相同的铁路债券近200万元。据他所知,另有同乡持有债券亦在100万元以上。警方调查了这批债券的来源,据刘平介绍,他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关心股票等有价债券,他最多时持有1995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300多万元,均为日常购买所得。此前,他曾游走各地搜集毛主席纪念章,顺带购买这些债券。

    警方最后以诈骗案立案,认为刘平与靳庆华涉嫌合伙诈骗。刘平手中的铁路债券被北京铁路公安局扣押。这期间,除了偶尔接受询问,刘平并未像靳庆华一样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以及“期满”后,两人均多次向警方讨要扣押物,警方一直未给予回复。其间,刘平与靳庆华被告知,如果要取得扣押物,必须让警方对债券进行“打孔、剪角”等“作废处理”,遭到二人拒绝。

    到本月,事情有了新的进展。11月17日,警方归还了扣押的债券,根据刘平与靳庆华的表述,警方认定这批债券的来源合法。但要求二人写下笔录,要求二人自己收藏或赠与这批债券,但不许再兑付,“如果要转让给他人,要告诉别人这批债券已经兑付过了,不能再兑付”。“告诉别人兑付过了,谁还会买?”刘平说,最终他们还是在笔录上签字,完整地拿回了这批债券。

    记者就此联系北京铁路公安局采访事宜,截至发稿未获回应。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的说法是,警方已经查明该批债券的来源以及手段,并且已经兑付,同时称“案件还在侦办阶段”,拒绝了记者要求查看“兑付证明”的要求。

    状告铁道部要求欠债还钱

    拿回债券后,刘平等人即聘请律师,要状告铁道部,拿回自己的财富。担任刘平等人代理律师的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航远,他说,铁道部关于已经兑换过的辩解意见不成立。债券持有人在市场上购买的铁路债券是可以在市场上流通的、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证券。“作为购买人,只要在债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方面尽到注意义务就行了。也就是说,只要买的债券不是伪造的,不是非法发行的,发行人就应当承担发行章程中约定的兑付义务。”杨航远说。

    他认为,购买者购买债券时,是基于对铁道部的信任,基于铁道部的信誉,才购买的。如果是铁道部自身或者其代理机构存在管理瑕疵,由此造成的损失也只能由铁道部或其代理人承担,而不应当让善意第三人、债券合法持有人承担。

    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已经知晓刘平等人聘请律师,该中心业务部门负责人表示,铁道部的态度很明确,“不会兑付刘平等人持有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如果对方执意要兑付,那就通过法律途径,让法院来解决。”

-

相关链接

上一篇:借贷纠纷引发残忍命案 男子杀人碎尸毁容抛尸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