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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9日获悉,山东省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总工会正联合对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展开大检查。此次检查范围包括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特别要对全市建筑劳务企业、重大在建项目施工单位、投诉举报案件较多的用人单位以及城乡接合部 对检查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经责令仍拒不改正的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案件,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予以曝光。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法院执结。(记者 夏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