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手机客户端下载 | 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 疾病查询 新闻中心> 大头条 > 正文

发改委调查药品出厂价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12-01 17:58:18

  中广网北京12月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按照公布的日程,今天起将对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药品开展出厂价格调查。此举被业界视为国家对前期药价存在虚高现象将做进一步整治。

  这次调查《办法》规定了出厂价格调查的原则、内容、方法和程序;要求受调查企业提供财务报告、销售明细帐以及销售发票等财务核算资料,并且根据自主

销售、代理销售和委托加工这些具体销售方式,要提供相应的销售合同或协议等资料,受调查企业采取拒报、虚报、瞒报等方式将会受到依法处理。

  根据这个文件规定,调查人员将根据销售明细账核对调查药品的最高和最低的出厂价格,按调查期间内所有出厂价格的加权平均值,最后是核算出平均的出厂价格。此前发改委也采取过相应的措施,但是主要是对医药企业垄断进行巨额罚单。

  这一次新出台的措施对于药品制造厂家的来说,利润不会有直接的影响,最直接的影响将会是药品终端销售价格和流通领域将会受到一定的控制。

  经几年试行,近日发改委正式制定公布了《药品差比价规则》(下简称《规则》),明确规定了同种药品不同剂型、规格或包装之间最高零售价格的核定原则和方法。

  按照《规则》要求,同种药品不同剂型和规格的价格应当以代表品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差比价关系核定。其中,代表品按照临床常用、价格合理、成本和供求状况具有典型性的原则选择;相同有效成分的药品,不得以名称不同、包装材料不同等为由,制定不同价格,防止企业通过变换名称变相涨价;明确规定了临床常用剂型之间的比价关系,防止企业通过变换剂型不合理涨价;规定了不同含量、装量、包装数量之间的比价关系,防止企业通过变换规格包装不合理涨价。

-

相关链接

上一篇:四部委联合负责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