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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去年此时,震惊全国的峻联公司涉嫌4.8亿元集资诈骗案在广州中院宣判。当时法院根据起诉意见一审判决峻联公司犯集资诈骗罪,并判处主犯张俊川有期徒刑15年。 昨日上午,广州中院对备受关注的峻联公司、张俊川等人被控集资诈骗、非法吸存一案作出重审判决:法院改判峻联公司非法吸存4.8亿元,张俊川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笔者看到,数百名投资者旁听宣判,大多数是老年人。当年许多人几十万、上百万地给峻联公司的业务员送钱投资,结果最后都血本无归。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俊川出资成立峻联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研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防盗可视无线电子产品。由于公司开展的安防业务难以获利,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张俊川决定由峻联公司以现金入股、投资等名义,吸引客户投资。 为顺利开展非法吸收资金的业务,张俊川成立了客户服务部,负责招揽客户进行投资,具体收入资金和返还资金,大部分都通过张俊川的个人账户流转。在取得受害人的款项后,张俊川即以峻联公司的名义将款项的25%用于向受害人还本付息,25%用于业务员提成。 经司法会计鉴定,2003年2月至2008年4月期间,峻联公司采用上述方式向3355名群众吸收资金人民币4.8亿余元,返还集资群众本金人民币1.06亿余元,集资群众向峻联公司借支款项人民币183万余元;峻联公司向集资群众分红人民币4050万余元;2006年5月至2007年12月,峻联公司业务经理和业务员工资及提成人民币6089万余元;造成集资群众直接损失共计人民币3.3亿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