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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11月18日讯(YMG记者 史崇胤)17日,记者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了解到,经过连日来紧张的程序上报和审批,烟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见义 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刁娜、隋美正夫妇两人“烟台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表彰决定中写道,刁娜作为一名普通职工,在他人身处险境时,不顾个人安危,果断伸出援手,舍己救人,表现出大义凛然、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为烟台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传承中华民族美德,树立社会正气,倡导社会道德新风尚,做出了榜样,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在生死关头,为确保他人的安全,置自己的生命安全于不顾,把危险留给了自己。她的事迹在新闻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极大地激励和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也纷纷表达了对刁娜的支持和关爱。为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更多的民众投身到见义勇为行动中来,烟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烟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刁娜、隋美正同志“烟台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