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北京“77元房租”廉租房住户因收入超标190多元即将搬出廉租房后,济南市一廉租房住户因收入超标10元,也或将面临“被退租”的问题。收入超标了10元,到底该不该退出廉租房?有关市民、廉租房住户以及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表了不同的意见。中国社科院社会问题中心主任于建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公平公正必须退出,但“退出后无房可住”要随后解决。 申请了廉租房就“一房定终身”? 李女士:收入超标无缘廉租房 济南市民李女士目前居住在租赁的房子里,因为租住的房子位置较偏,每月房租也得500多元。李女士一直很关注济南的廉租房:“我们家的收入主要是我对象一个月3000多元,再加上我一个月1000多的退休金。因为孩子还在读大学,没有收入,我们家的人均收入超过现在的16642元的标准,当时我们算了一下,也就超出了90来块钱。现在我一个朋友就申请了廉租房,每个月的租金也就几十块钱,但我们租的房子除了面积稍微大点,无论从位置还是配套都无法跟廉租房比,每个月还得500多元。” 对超10元标准该不该退出的问题,李女士认为“毋庸置疑”:“这是肯定的呀,进入的时候那么严,退出当然也要严!她已享受过政府的优惠了,现在不符合条件了,理应退出。要不,对我们这些人也是不公平的。” 专家说法:为公正必须退 针对省城一廉租房住户收入超标,是否要退出廉租房的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他对这件事持有肯定态度,并指出“不符合制度标准就该退,一切事情都应按照规矩来办。” 于建嵘说,针对这位多出10元收入的廉租房住户的问题,应该让她先退出廉租房,既然有制度就应按制度来执行,不符合租住廉租房标准就应退出廉租房。 退出了仍无房可住! 张女士:多收点租金也不该让强搬 “不该让她搬出去,目前济南市廉租房的租金标准很低,提高她的租金是一个不错的办法。”济南市民张女士说,自己也是廉租房住户,今年刚申请成功,上周选好房了。 “申请个廉租房很不容易,超了10元钱就让她搬出去不大合适。”张女士说,虽刚刚申请完,但自己也有着“超标”的担心。张女士说,自己今年57岁已退休,退休金月收入是1200多元,年收入大约14400元,符合今年可支配收入16642元的标准。 “我申请的廉租房2013年入住,我感觉到时我的退休金会涨,我怕到时候我也会超出。”张女士说,将来自己的月收入即使能增加一部分,但除去每月给父母200元的买药钱,自己也就剩1000多元,如果到市场上租一室一厅的房子,一月也要五六百元,去掉水电费什么的,生活确实也是个问题。 专家说法:应人性化解决问题 “对于这个比标准多出10元钱的报道,我看了,我个人认为应人性地去解决这个问题。”济南市政协委员孙建军说,廉租房申请标准有制度,但还是应该人性地去看待、考虑这个问题,不要只盯住多出10元钱这个事、这个廉租房住户。“我们应想想,她现在因为超出标准10元钱,如果退出廉租房,她是否有房子住?”孙建军告诉记者,现在主要解决的是这部分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让他们有房可住。 退后无房住、坚持不退租……怎么办 三问“收入超标退出廉租房” 对济南这位收入超了10元的廉租房住户来说,退出意味着依旧没有地方可住,而且还将面临着多出好多倍的房租。“退出后无房可住”,怎么办? “其实,这位超标的女士原属于低收入群体,但多了这10元后,就成了现在社会上普遍关注的夹心层群体。目前国家为解决这个群体的住房问题,已开始大面积建设公租房,因为,将公租房与廉租房对接一下,把这位女士纳入公租房范畴就可以了。”在某机关单位工作的左先生建议说。 左先生还认为,目前济南市公租房的标准还没有出台,“但我个人建议公租房房租应多分几个档次,比如这位女士可能现在一个月只需几十元房租,但如果纳入公租房后,房租出现了大幅提高,这样也让他们无法承受。因此要让这些超标没多少钱的边缘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的政策,应让公租房和廉租房政策对接平稳过渡。” 坚持不退房,该咋处理? 廉租房后期管理办法出台后将有“硬杠杠” 如果个别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人拒绝退出保障住房,该怎么办?据了解,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这种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政府职能部门面临两难的尴尬局面。 法律界人士认为,解决廉租住房退出机制难以执行的问题,需政府进一步立法规范管理,如果强制不退,廉租房小区物业管理方和主管部门可联合向法院提起诉讼,也需要依据相关的法规做出处罚决定。 据了解,目前济南市廉租房后期管理办法正在制定中,正征求各方意见,办法有望明年出台。 如提房租,超标多少是标准? 市民建议出台阶梯租金 不少市民质疑,如果通过提高房租让超标租户继续住廉租房,那么他们超标有一个标准吗? “对不少廉租房住户来说,都存在着年收入小幅调整的情况。让她走不合适,既然国家有这个规定,那就提高她租金。”市民柳阳建议房管部门应出台阶梯租金,这样可让这些超标不是很多的市民继续住廉租房。 柳女士说在这个租金上也可设立一个线,超出部分过了这个线,没有商量必须搬走,如果低于这个线,可以适当提高租金。“假如这个线是500元,你超出500元,那你得搬走,如果超出部分低于500元,可按比例提高租金。”柳女士说。 “对超出部分如果按照比例提高租金,超得多了,许多人觉得不合适,不用房管部门让他走,自己就走了,因为多交的房租足够他到外面改善居住环境了。”柳女士说。 武汉: 十种情况必须收回住房 享受廉租房保障的家庭,一旦经济条件改善不再属于保障范围,就须退出廉租房。8月份起,《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后期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实施。《暂行规定》明确在以下十种情况下必须终止合同,收回住房:擅自转租、转借或者调换使用廉租房;非法转让、抵押承租房屋;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经催缴仍然拒付;无正当理由闲置住房6个月以上;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未经产权人同意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用途;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破坏附属设施;承租期间购买他处住房;弄虚作假、骗取廉租房;自愿退出廉租房。记者 朱彩玲 李红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