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费用定期晒
县级以上政府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费用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并禁止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三公”消费,与此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下级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摊派、转嫁相关费用。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开制度,定期公布“三公”费用的预算、决算、绩效考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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