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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编制超标准

来源:中新网 2011-11-21 17:46:55

    中新网11月21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配备符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的中低档公务用车,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机关事务是指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经费与资产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征求意见稿规定,机关事务工作应当遵循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反对奢华、杜绝浪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根据预算定额和开支标准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应当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其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计划,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不得摊派、转嫁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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