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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管理服务指南

来源: 2011-11-21 10:48:09

    1、如何申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卡?

    已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按以下规定申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卡:

    (1)职工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携带《青岛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增减变化表》或单位申办社保卡的书面申请,到单位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等人员参保扣费成功后次月,凭《个体及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委托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参保业务办理银行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同时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如何申办居民医保卡?

    已按规定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重残人员、非从业人员、未入学或未入托幼机构少年儿童,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参保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城镇居民医保卡。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同时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学生儿童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负责发放城镇居民医保卡。

    3、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医保卡丢失怎么办?

    持卡人若不慎丢失劳动保障卡、居民医保卡,应立即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4小时服务电话12333进行电话挂失,挂失时应同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或相关卡编号及个人相关信息;办理电话挂失后,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正式挂失并补办新卡。

    4、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医保卡挂失后又找到怎么办?

    持卡人丢失劳动保障卡、居民医保卡并办理电话挂失后,又找回该卡的,持卡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解挂手续,解挂后社会保障卡、居民医保卡即恢复正常使用。

    5、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医保卡损坏怎么办?

    劳动保障卡、居民医保卡损坏,应持损坏卡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到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换卡手续。

    6、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以支付哪些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因病诊疗时,需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如门诊、急诊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以及统筹支付后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等。

    7、参保人员因异地转移、出国定居、死亡等原因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其劳动保障卡中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如何处理?

    (1)异地转移。对于调离青岛市无法转移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的,可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转移函、劳动保障卡、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刷卡办理个人账户余额清算。其中,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携带经委托人签字的授权文书及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出国定居。对于出国定居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关部门批准出国定居证件材料、劳动保障卡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刷卡办理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其中,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携带经委托人签字授权文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死亡人员。对于死亡参保人员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携带经公安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死亡人员的劳动保障卡;亦可由其用人(或管理)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单位的证明及死亡人员的证明材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刷卡办理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8、异地安置、长期驻外参保人员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卡金如何处理?

    异地安置、长期驻外参保人员无法在本地持卡消费,可由用人(或管理)单位持参保人员的劳动保障卡、市(区)医疗保险中心和用人(或管理)单位盖章确认的备案表、安置地工商银行的结算帐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金异地支付手续,若参保人员本人办理,还应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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